【專欄】王敬之:同性豔波日益伸展
【大紀元10月11日訊】說也可憐,整個西方被個同性戀搞得焦頭爛額。其實,說穿了,古今中外的人類確不乏同性相戀者。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希奇古怪的事何時何處不發生?還曾聽聞過人獸相交的“異類戀”呢,應該算是最特別了,但無論如何總是發生在人群之中呀,旁人值得為此大驚小怪嗎?
各人自有其發洩性慾之道,似亦屬於其“人權”的一部分,不應也不會影響正常的人道。相戀並非公之于眾的思想或作風,不至於互為影響;純屬個人性事,如何影響大眾?所以,還是中華古代對此的處置最為恰當和得體。男婚女嫁是常情定制,斷袖分桃屬於私通;定制講究場面堂皇,私通必須隱閉旖旎。二者同存,各不相干,互不相擾,從來沒有成為政治生活或社會生活中的大難題。
西方處事一個釘子一個樁,膠柱鼓瑟,非要把性交之道名之為“戀”,男女婚配屬於異性之戀,那麼斷袖分桃自然屬於“同性戀”了。既然二者全是“戀”,相提並論,那就必然地說不清、道不明了。同性戀者侃侃而與異性戀者爭取同等權利,也要參加保衛國家的軍隊,這當然是理直氣壯的。軍隊卻犯了難:不讓他們參軍確是違反了同等對待的權利,但軍隊裡又怎能容納卿卿我我呢?最後還是有聰明人想出了聰明點子,推行“莫問莫說”的政策。這政策說白了就是:我不問你是否同性戀,你也別說自己是同性戀。更說得白些就是:“隱瞞從寬,坦白從嚴”。
軍隊用此妙招固然脫了困,但軍隊不是社會的全部,教會是社會更大的精神支柱。現在,梵蒂岡碰到這道難題了:“不欺”是教義的根本,這“莫問莫說”等於勒令隱瞞,對教會就不頂用了。許多地方的天主教會歷來拒絕讓同性戀者入讀神學院,理由是:同性戀者不應該受戒成為傳教士。這項行事方針顯然不合時宜了,在教會中已經為此擾攘了十幾年了,一直無法解決,梵蒂岡總得有個乾綱獨斷。
據說,醞釀十多年之後,教廷闢出新蹊徑,作出了這樣的規定:“強烈寄希望于已受戒為傳教士的同性戀者,重新發誓恪遵操守,不違背適宜于傳教士的生活方式。”倒底是教廷,擅長咬文嚼字,不同于大刀闊斧的軍隊,只講得出甘甘脆脆四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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