昝愛宗:揭露山東臨沂鄉鎮兩級政府可比黑社會的暴力犯罪

昝愛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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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10日訊】一、用罄竹難書已經無法形容

8月10日,北京著名律師滕彪博士和江天勇律師、著名盲人維權人士陳光誠、郭玉閃、塗畢聲等人,從北京出發去山東臨沂調查當地的計劃生育野蠻執法事件。整個調查前後持續5天。臨沂市下轄三區九縣:蘭山區、羅莊區、河東區、臨沭縣、費縣、蒼山縣、沂南縣、蒙陰縣、郯城縣、莒南縣、沂水縣、平邑縣。滕彪說,我們不能遺忘臨沂各級計生人員的罪行,就像我們不會忘記臨沂民眾所受的苦難一樣。

請看北京著名律師滕彪博士等人到山東臨沂調查當地區縣政府侵犯婦女生育權和人權的事實部分(詳見滕彪《臨沂計劃生育調查手記》,見博客專欄://www.blogchina.com/new/member/_%EB%F8%B1%EB):

1、蒙陰縣垛莊鎮女鎮長張婷舉滿身酒氣參與指揮打人,她和五六名打手打完另外兩個被抓的70多歲的老太太,就把一村民劉元成叫到院子裏,用掃帚打他後腦,把三把掃帚打得粉碎;之後又用手掌打他耳光。五點多,將他關押在小屋內,並讓他坐在水泥地上,把腿伸直,張婷舉便帶頭用腳去跺受害人的腿,他們跺的跺,打臉的打臉,毆打後就用冷水潑到他頭上。劉說:“你打我,我告你!”張婷舉聲稱:“你去告吧,去縣城告也行,去臨沂告也行,打死你也就一萬塊錢!”維權人士陳光誠說:“我當時就站在河這岸,河那邊就正在進行著大規模的犯罪,你無法制止它,那種痛苦無法形容。一個人的力量真是太小。”

2、費縣梁邱鎮夏家溝村村民房鍾霞說,“三姨夫給我打電話說,你再不回來,你三姨(受株連,被抓)就在裏頭被打死了。三月十一,我被迫回來,當時已懷孕七個月,被迫打催產針,過了一天,小孩流產,十三日早晨九點,做了結紮,結紮後,四姨才放出來。”

3、費縣梁邱鎮馬下溝村村民宋花厚說:“我哥哥(65歲)被抓了之後,計生人員用橡皮棍打我哥,打完之後讓我打;我說我不能打我哥;他們又讓我哥打我。”

4、費縣石板鎮板橋村村民裴京蘭說:“計生辦的勞力(男的)用雙手摳我的軟肋,這個最狠,太厲害了,我們都疼得哇哇哭。勞力都哭得哇哇的,何況是婦女。”

5、沂南縣孫祖鎮南硤石村村書記宋祥瑞威脅、逼迫村民胡丙美結紮,沂南縣計生局副局長講計生服務站站長杜鳳澤也指著胡丙美的鼻子說:“這夥人(政府雇傭的打手)已經說了,你紮也得紮,不紮按在手術臺上也得紮!”

6、當地一些村民反映,計生人員動不動就大打出手,一邊打一邊說“打死你也就一萬元埋葬費(有的說兩萬)!”這是多數施暴者慣用的一句話。有時候,不打他們的時候“就罵我們,祖宗三代的罵。”

7、當地政府還辦有所謂的學習班,抓人是學習班的第一步。在抓人之前,學習班還只是鄉鎮政府的幾個辦公室或空房子。通常是四五個計生人員(本文所稱計生人員,絕不僅限於計生辦、計生委、計生局的正式工作人員,而是包括了負責分片兒的所有幹部,以及被雇參與打砸搶的打手),多的時候是30多個,坐著一兩輛或三四輛車,在深更半夜、在光天化日之下、在黎明之前,叫門、別鎖、砸門、翻牆、砸玻璃,一擁而入。老輩人說,這樣的景象,只有當年日本鬼子進村時出現過。“他們比鬼子還厲害。”

8、費縣探沂鎮鎮長在費縣電視臺公然稱:“寧可錯殺一千,不可放過一個。”臨沂市蘭山區司法局公然稱:“計劃生育是國策,現在有點粗暴,但是只要不打死,致殘,其他不算違法,道理就是這個道理。”而國家計生委的回復是:“這是違法的,我們也沒有辦法。請當地公檢法想辦法。”而事實上,人大、公檢法的路也幾乎不通。

以上種種顯示,以恐怖為手段的計生工作,已經異化成了以恐怖為目的的計生工作。不管事實上恐怖,還有精神上的恐怖,如滕彪等人在當地看到,政府部門允許的計生口號同樣充滿了赤裸裸的、血淋淋的暴力:

費縣新橋鎮胡家莊村張貼的計生標語是:一孩放、二孩紮、不紮就動法。費縣探沂鎮石行村張貼的是:對非法生育者堅決從嚴懲處。其他地方還有“打出來、墮出來、流出來,就是不能生下來”、“該紮不紮,房倒屋塌;該流不流,扒房牽牛”。山東民間流傳的計生口號則是:“喝藥不搶瓶、上吊就給繩”、“寧添十座墳,不添一個人。”

二、誰來依法追究臨沂暴力犯罪者的法律責任?

臨沂當地官員在以“計劃生育這一基本國策”的大帽子下,為了完成上級的生育指標,為了得到獎勵、經費和爬升的機會,為了避免懲罰、避免失去權力,各級官僚–從市委書記、市長到村主任、村婦女主任–以及他們的打手–行動起來了。目的是控制人口,手段是不擇手段。

據沂南縣計生局某局長說,2005年給沂南縣的生育指標是11,600人,從今年實際執行的情況來看,差不多可以達到11,000人。完成任務不成問題。他提供的數位是,從今年3月到8月中旬,沂南縣總共作了7000例結紮。(以此來推算維權人士陳光誠的估算數字,被強制結紮的人數約占總人口的12‰還是相當吻合的。)至於為什麼一定要強制結紮?學醫的沂南縣計劃生育服務站吳站長說,結紮有利於身心健康。而陳光誠則一語道破天機:“讓他們永遠無法再生孩子!”這就是檔裏所說的“首選是長效”!

據陳光誠粗略統計,臨沂共有1080萬人,約有占人口12‰的人被強制結紮,即13萬人;被牽連的親屬和鄰居每人有3-30人,以4人計則為52萬;被拘押的時間一天到三四十天不等,以三日計則為156萬天(約合4300年),每人每天收學習費100元(有的地方在這次運動中沒收,有的則多收數倍,但多數為每天100元),按60元計,則為9300多萬元。這還是保守的估計。而農民的血汗錢買來的是暴行、屈辱和恐怖。

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19條:實行計劃生育,以避孕為主。國家創造條件,保障公民知情選擇安全、有效、適宜的避孕節育措施。實施避孕節育手術,應當保證受術者的安全。第39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計劃生育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一)侵犯公民人身權、財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的;(二)濫用職權、怠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三)索取、收受賄賂的;(四)截留、克扣、挪用、貪污計劃生育經費或者社會撫養費的;第44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實施計劃生育管理過程中侵犯其合法權益,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法歸法,事實歸事實。更多時候,法律往往是官員升官發財的捷徑和門路:法律對老百姓就是統治階級鎮壓無產階級的暴力手段,而官員自身卻絲毫沒有制約和威懾作用。

北京的滕彪博士面對發生在臨沂的種種酷刑,悲憤得在當事人不知道的情況下,一個人站在村裏無人的小路上,悄悄地哭。男兒有淚不輕彈,只是未到傷心時。滕彪寫道:向人性宣戰的株連政策、讓親人互相用刑的暴行(滕注:本想用“獸行”,但我還想不出哪種野獸會強迫同類親屬互毆)、製造恐怖、仇恨和殘忍的計生運動,並沒有改變中國農民的純樸、善良和堅韌,沒有破壞樸素好客的民風;人性的光芒並沒有被摧毀。他們依然用愛、用寧靜的微笑來恢復被破壞的生活;他們用團結、寬恕和理性來對付恐怖主義。他們渴望人道和自由,他們對未來充滿希望。

一句老話是,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山東一方面是梁山泊的起家之地,臨沂又是湧現出“紅嫂”的革命老區,人民政府不能一方面自說自話地在為自己的人權記錄辯護,說什麼中國的人權狀況逐步得到改善,公民的權益得到維護。另一方面,繼續製造新的侵犯人權記錄、迫害廣大“紅嫂”生育權……

如果政府要構建真正的官民平等的和諧社會,就應該依法追究施暴單位和個人的犯罪行為,取信於民,還政於民,實行憲政,司法獨立,建立公民社會,全力避免出現共產黨領導下的“逼上梁山”新版本–這也是更多有識之士的共識。

三、把“人權”從中國過濾掉了

8月29日,胡總書記兼國家主席有重大活動,在北京會見了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阿伯(又譯阿爾伯爾)等國際機構來訪人士,新華社電訊稿中只找到一處“人權”字樣,就是阿伯女士的官職中含有“人權”兩字。當天,胡主席還在紀念聯合國第四次世界婦女大會10周年會議開幕式上發表講話,全文約3400字,我仔細查找了,發現其中沒有一處“人權”字樣,只有一處“婦女姐妹”字樣,五處“權利”字樣。

雖然憲法裏已經寫明瞭“國家尊重和保護人權”,但中國最高領導人的講話裏卻難以找到“人權”字樣,難道“人權”是敏感詞、過濾詞?令人非常疑惑的問題是:誰敢過濾胡主席的講話?與此同時,我還發現在網路上“人權”也成為敏感詞、過濾詞,難道網路也時刻與黨中央保持一致,徹底把“人權”一詞過濾乾淨,讓“人權”徹底與國際慣例接不上軌?

四、中國只有官權而無人權

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是:人權是洪水猛獸嗎?自然不是,否則民主各國政要和民眾不會認同人權為普世價值。接著,另一個問題是:反人權是洪水猛獸嗎?自然是,我看到,在地球的某個地方,反人權不但是洪水猛獸,而且還是以“人民的名義”進行的。但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呢?

胡佳就像《皇帝的新衣》裏那個孩子一樣說出真話:“在中國,是行政(權力)大於司法的,有憲法,沒有憲政的,有法律,沒有法治的。人權寫入憲法,只是給外國人看的。”沒有人權,自然處處可見惡果,比如權力部門的員警,有抓小偷和處罰小偷的權力,如果小偷把多半的贓款上繳,小偷可以繼續偷,員警就成了小偷的同謀人。這還不是最嚴重的,警匪一家的結果就不是與小偷一塊分贓那麼簡單了,而是員警見了人就說那人是小偷,先抓起來再說,被誣為小偷的那人受刑不過,承認自己是小偷,拿出自己的錢來讓員警“分贓”,員警並沒有滿足,而是以此為手段,見人就抓,見錢就放人。誰還敢說這樣的權力不是合法的權力?

人權就是生存權、發展權、生育權、自由權、民主權、平等權、申訴和控告權,尤其是婦女的人權,更是具有和男人平等的人權。可是,一些地方的婦女姐妹們的人權,卻一而再、再而三地被侵犯,為首的正是政府權力部門。

我們看看這些話說得多漂亮,如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副主任趙白鴿說,“女性作為母親、妻子、女兒,扮演著不同的角色,是人類社會愛的源泉。充分發揮女性的優勢,就可以使整個社會朝著更健康、更和諧、可持續的發展道路前進(2005年08月31日人民日報)。”但我們再看看現實,就會發現,侵犯婦女人權的事例比比皆是,處處可見不和諧,處處可見侵犯人權的暴力犯罪,官員就是“合法嫌疑犯”。

中國只有官權而無人權,官員想幹什麼,就可以幹什麼。所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是擺設。誰敢對胡作非為的官員說個“不”字,法律就是為其制定的–大刑伺候。(//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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