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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捷
【大紀元10月1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黃維助╱台北報導〕高捷弊案效應持續延燒,台灣交通部下週一將向立院科資委員會提出「高雄捷運BOT案決策暨辦理過程及後續改善措施」報告,交通部在書面報告中強調,今後依「促參法」辦理的民間投資案件,將不再發生政府投資額度高於民間投資額度的情形。
台交通部指出,高雄捷運建設總經費一八一三億餘元,包括民間投資額度三○四億餘元,政府出資一五○八億餘元,而高捷計畫是依據「獎參條例」及「大眾捷運法」辦理,高雄市政府是該計畫的興建營運主管機關,也是興建營運合約的甲方,有關高捷工程招標等興建作業,應該由高雄市政府「依法依約」進行監督管理。
至於未來推動交通建設BOT案的改進措施,報告指出,新公告徵求民間投資的公共建設(含交通建設)案件,一律應依促參法辦理,而依促參法辦理的民間投資案件,也不會再發生政府投資額度高於民間投資興建額度的情形,政府也會依相關規定「審慎辦理」。
儘管高捷案爭議不休,交通部仍呼籲立院支持交通部所推動的「台鐵捷運化」、「第三波高速公路」、「高雄港洲際貨櫃中心」及「北中南捷運」等交通建設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