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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縣府產業工會 控告曹愛蘭違反工會法

【大紀元1月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卞金峰台北縣市七日電)台北縣府產業工會代表今天前往板橋地檢署,按鈴控告北縣勞工局長曹愛蘭違反工會法。縣府勞工局副局長許秀能回應指出,吳金容為臨時僱工,因連續三年考列乙等,才會依規定不續聘僱,並非解僱;此外,另有其他任工會幹部的員工考績都為甲等,足以證明勞工局並無打壓情事。

北縣府產業工會表示,工會成立以來,積極致力於保護基層員工的權益,但近年來,工會協助處理勞資爭議的事件時,屢遭勞工局長曹愛蘭的阻擋外,甚至工會發起參與「公務機關受雇之勞工,應一體適用勞基法」等行動時,更遭曹愛蘭的發文打壓。

工會指出,如今,曹愛蘭於去年十二月三十日,以無預警的方式,表示自今年元月一日起終止勞僱關係,解僱已經在北縣府服務二十二年的工會常務理事吳金容勞工局職務;此外,也拒絕受領及依法辦理工會申請的勞資爭議調解案,以及多次駁回工會幹部會務假申請。

為此,北縣府產業工會除強烈譴責北縣府,涉嫌打壓工會及基層員工的工作權,也希望社會各界能共同聲援,俾利協助伸張及確保工會、基層員工的權益、自主、尊嚴;為此,他們今天向板橋地檢署按鈴,控告曹愛蘭公然違反工會法規定。

許秀能說,吳金容是勞工局臨時的僱工,她與本府是一年一僱的僱傭關係,加上每年度都會對所屬的約聘僱及臨時人員,進行工作品質、服務態度、品德操守與差勤管理等四大項的考核,以作為是否續聘的依據;經勞工局考績委員會決議,九十四年度計有四位同仁不續僱,包括二位一年考列丙等不續僱、一位因工作計畫結束不續僱,以及吳金容因連續三年考列乙等而不續僱。

她強調,吳金容因符合「連續三年考列乙等者,不續聘僱」的北縣府及所屬機關學校約聘僱及臨時人員服務評量要點,所以於九十四年元月起不予續僱,而非解僱;此外,勞工局雇工楊錦源、工友賴光傑也擔任工會的常務理事與理事多年,考績皆為甲等,足以證明勞工局並無打壓工會幹部的情事。

至於,有關要求回復工作權的勞資爭議調解申請乙案,許秀能表示,依勞委會的函示,勞工行政主管機關不宜以其作為勞資爭議處理的標的,故不符合勞資爭議調解之規定。

另外,吳金容稱她因擔任工會幹部,而遭打壓不給會務假、解僱乙節,許秀能則說,吳金容擔任工會幹部期間,勞工局共准予其十天公假的會務假,同時也強調吳金容因連續三年考績乙等,依規定不予續僱,完全與其擔任工會幹部的職務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