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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大選舉法可望下週立法 職權行使法有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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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王家俊台北七日電)立法院今天朝野協商國民大會代表選舉法草案獲共識,可望下週二立法院程序委員會排入議程,下週五(十四日)院會完成三讀立法程序。但國民大會職權行使法因台聯堅持提高複決修憲案門檻,能否通過仍有變數。

立法院長王金平表示,台灣團結聯盟、無黨團結聯盟均主張,複決憲法修正案門檻,應從全體國代二分之一,提高至四分之三,無盟經勸說不再堅持,台聯立場較硬。最後,國大職權行使法第七條規範修憲案複決門檻條文保留。

他說,下週繼續協商國大職權行使法,仍將排入十四日院會議程,希望不要動用表決,本屆立法院也不一定就能通過。但國大選舉法有譜,職權行使法新國會再處理也不遲。

立法院去年八月二十六日完成國會減半、單一選區兩票制憲法修正案。根據相關規定,修憲案公告半年後,三個月內將以全國為選區,採政黨比例代表選出三百名任務型國代複決。也就是說,國大必須五月二十六日前選出,國大選舉法立法急迫。

此次國大相關立法,是配合民國八十九年第六次修憲,將國大由常設機關改為任務型機關。未來國大複決修憲案改由人民公投複決,因此立法院完成國大相關立法後,選出末代任務型國代,複決修憲案後,國大將走入歷史。

王金平傍晚在立法院召集國民大會職權行使法草案、國民大會代表選舉法草案、離島建設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三協商。除國大兩法,民進黨團總召集人柯建銘以未被授權為由,不願處理離島條例案。

王金平說,離島條例朝野都有共識,只剩博弈條款「看民進黨要或不要」,本屆立法院能否通過,變數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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