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張俊雄等侵權行為被駁回 馬英九:可能上訴
【大紀元1月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妍君台北七日電)台北市長馬英九民國九十二年控告民主進步黨秘書長張俊雄等人製作「一O二五公投遊行廣告」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今天遭台北地方法院今天駁回;馬英九下午表示,收到判決書後會與律師研究,可能上訴。
馬英九下午與媒體茶敘時指出,他還沒有收到判決書,加上這只是初審,不能當作最後結果,因此暫不發表意見;他了解判決書內容後,會考慮上訴。
馬英九起訴書指出,張俊雄等人製作的「全民公投」催生台灣新憲法廣告,將馬英九不在場的「反正名」遊行畫面,與他被群眾圍繞交談畫面,予以不當連結並多次播放,已侵害他的人格與名譽權;但台北地院審理認為,廣告內容屬言論自由保護範疇,駁回馬英九的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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