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觀光局延長南亞災區無條件退費到一月底
【大紀元1月6日報導】(據中廣新聞彭群弼報導)面對消保團體強烈抗議,觀光局邀集業者討論之後終於敲定:原訂元月10號前「災區無條件退費」的措施,將延長到元月底。此外,有關消費者和旅行業者針對「災區」的認定產生爭議,觀光局則公布了「官方版」的災區名單:分為兩級:包括普吉島、斯里蘭卡等九個地區,扣除已經支出的費用之後、全額退費。至於2月1號以後,將視情況而定,目前無法全額退費。
面對消費者的怒吼,交通部觀光局在邀集業者協商,並花了一整天的時間,將可能引發爭議的地區,全部檢討,晚間七點公布了災區名單,首先,特殊退團處理時間延長到1月底,至於最敏感的新年2月份的處理方式,目前還沒有決定。
其次,第一級災區,可能在扣除已經支出的必要費用,享受全額退費的地點包括:普吉島、攀牙、喀比;斯里蘭卡;馬爾地夫;印尼蘇門答臘(含亞齊、棉蘭);印度東部及南部;孟加拉等受災嚴重地區者。
第二級災區,則是還要另外再扣百分之五以內的行政費,地點包括:馬來西亞檳城州、吉達州、玻璃市及蘭卡威等受災較不嚴重地區。
至於引發最多糾紛的其他非受災東南亞或南亞地區,觀光局特別一一列舉,這些通通都不能享受全額退費,完全依照定型化契約第二十七條的規定:出發前一個月取消,扣百分之十,前二十天通知扣兩成,出發前兩天到二十天之內,扣三成,前一天才決定,扣一半團費,出發當天取消,一毛都拿不回來。
觀光局認定為正常,不受海嘯災情影響的旅遊地區包括:印尼雅加達、泗水、巴里島;馬來西亞吉隆坡、海中天、麻六甲、邦喀島(綠中海)、新山、沙巴、沙勞越;新加坡;泰國曼谷、芭達雅、清邁、華欣、蘇梅島;印度北部(德里、喀什米爾、朝聖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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