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假釋
【大紀元1月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舒棠台北四日電)台灣立法院院會今天完成「中華民國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二讀程序,採漸進式廢除死刑,無期徒刑假釋門檻由現行十五年提高到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維持上限二十年,但數罪併罰的有期徒刑上限則由二十年提高到三十年。
這次修正的最重要意義在於提高假釋門檻與數罪併罰的有期徒刑上限,達成漸進式廢除死刑的目標。這項修法可望在下次院會完成三讀。
修正條文重點包括,假釋門檻提高,無期徒刑假釋門檻由十五年延長到二十五年,才得以假釋。有期徒刑上限雖維持二十年,但數罪併罰的有期徒刑上限由二十年提高到三十年。
另外,未滿十八歲與年滿八十歲以上者,不得處死刑或無期徒刑,過去十八歲與年滿八十歲殺害直系血親者將處死刑的規定,予以廢除,配合漸進式廢除死刑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