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158戶失地四千畝 絕望中掙扎
【大紀元1月4日訊】我們是內蒙古莫旗額爾和鄉雙合村和哈達陽鎮哈力圖哈布奇許家的158戶.
在二OOO年國家為建尼爾基水利樞紐工程將在以上村建防洪工程建壩佔我們158戶農民三十年不變的土地承包使用權的耕地4055.31畝,因此地屬於上游的回水區(雙合村蓋公章的證明為憑).
佔地5年來,給我們158戶農民造成巨大經濟損失,土地是農民唯一的生活來源,農民的土地沒有了,就等於槍斃了,現158戶的農民已經大部分生活拮据,有的妻離子散,已被推到絕望的邊緣。
為此,我們到莫旗爾和鄉政府和哈達陽鎮政府、和旗政府和呼倫貝爾市政府沒有得到合理解決,後又多次到莫旗水務局,也沒有給答覆,我們已經被逼無奈,呼籲國家部門重視,還我們農民一個生活空間。具體事實和理由如下:
第一、我們158戶農民的耕地均是國家二輪土地承包的應分地,三十年不變,只有158戶沒有土地,是屬不公平,我們村又無機動地,國家佔用耕地應按照《土地法》的相關規定,給予農民補償,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
第二、我們158戶農民的土地被佔用,屬於國家政策調整,又無法到法院通過訴訟,法院又不受理此案,只能通過上訪的渠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信訪系屬合法的救濟途徑,信訪是指公民和其他組織採用書信、電訊、走訪等形式,向人大常委會反映情況,提出意見、建議和要求,進行申訴、控告和檢舉,並由有關國家機關進行處理的活動,我們158戶上訪是符合法律規定的。
第三、作為全國的一項水利工程,國家已經將佔用土補償費按1:1匹配資金轉發內蒙古自治區,但是此筆款至今沒有轉入到158戶農民手中,這筆費用哪裡去了?我們做為普通農民,也無法瞭解,由於佔地,現已五年沒有收入入,造成巨大經濟損失,2000年每畝收入約200元;2001年每畝收入約230元,2002年至2004年每畝收入300元,五年損失,
第一年200元/畝×4055.31元=811062.00元;
第二年230元/畝×4055.31元=932721.30元;
第三年300元/畝×4055.31元=1216593.00元;
第四年300元/畝×4055.31元=1216593.00元;
第五年300元/畝×4055.31元=1216593.00元;
合計人民幣:5393562.30元,如此大的經濟損失,主管部門不給解決,我們158戶農民怎麼還能沉默,沒有飯吃,屬於自己的土地沒有了,只有通過不斷的上訪,找有關部門,但通過近五年的時間的上訪,二OO四年十一月三日,莫旗政府終於給了一個答覆,給158戶農民4055.31畝,每畝500元,分五年給齊。還要徵收農業稅,這種做法更令農戶氣憤,國家佔用了農戶的4055.31畝頑症為基本農田,而莫旗給的補償屬於不符合土地管理相關規定,莫旗政府的解決方式,農戶不同意,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徵用耕地補償應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費、補助費以及土地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等。現在158戶農民按此法律規定:要求國家給予徵用土地的補償費。
二OOO年至今上用土地已經五年,依據《民法通則》的規定,158戶農民補償費的遲延沒付,致使農戶五年沒有任何收入,這樣的損失也應當由責任部門給予賠償。
以上兩項請求是法律賦予農民的權力。國家三令五申:保護農民的根本利益,保護人權,只有解決了以上兩個要求,農民才能相信國家的政策是為農民辦實事,解決了問題也才能使當地處於安定狀態,才有利於國家的建設小康社會的政策。請主管部門能讓農戶的權益得到有效的保護。早日落到實處。並監督有關部門依法辦理,直到問題的根本解決。
第四、國家的三哈工程(在內蒙古莫旗境內的工程的稱呼),在以上各村所建防洪壩質量較差,一到雨季,在壩上有沙石滾落。壩上出現條條溝壑。這樣的情況使得壩下約二十米內的十三戶農民夾在國壩和民壩之間,還有十五戶農民房屋在回水區內,生命得不到安全保障,農民整日過著提心吊膽的日子。生命和財產隨時都受著洪水的威脅。這一切危險狀態是國家的各村境內修建防洪工程質量不合格造成。再者,按照《防洪法》第十一條和第十三條的規定防洪工程應充分考慮洪澇規律和上下游、左右岸的關係,對村鎮居民點等避開威脅區,採取防禦措施,又依《防洪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在行洪河道區內的居民應組織外遷,所以,在堤壩下二十米內的十三戶農民和在回水區內十五戶農民應屬於國家外遷戶得到國家的補償,並安置到安全區內。
基於以上事實,為了保護農戶的財產和生產的安全,請求國家主管部門對以上農戶按國家政策和法律的規定處理,讓農民有一個安全的安身之所,並讓農戶得到合法的補償。
綜上所述,我們158戶沒有飯吃,沒有生活來源,無法正常生活,我們一忍再忍,已經五年,我們找過鄉、旗現貨有有關部門,都沒有得到僉合法解決,因國家工作彼一時中之彼一時是「三農」問題。「兩會」的召開,使我們堅定信心,國家不會不管我們158戶農民,與土地問題和二十九戶農民的生命安全問題,不可能八十其他主管部門侵吞農民的土地補償費將農民不能超過於危險之中。為此在當地影響很大,為了平民憤,為了政府得民心,為了農民的根本利益。請國家部門能給予重視,為了不誤農時,能及時解決,以避免農戶損失的擴大,一百六十七戶農民祈盼國家能給予實際解決。謝謝!
額爾和鄉雙河村代表:付德江、吉雲義;
莫旗 哈達陽鎮哈力圖代表:金鐵忠、唱金祥;
村民:王秀忠、祁興海、任青、付德榮、高政傑、任玲、蔣國財、蔣芘忠、賀鳳財、高政奇、陸海波、李志臣、高政輝、任國春、高文祥、高永、王德奇、王德君、吉雲彪、李春林、王慶峰、李春生、李洪昌、王俊峰、王守先、周會強、劉信、祁興元、祁君、劉志國
、王德禮、劉定賢、吉雲忠、高慶禮、高漢林、王文榮 等等(//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