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如何抑制中國腐敗問題
【大紀元1月3日訊】(自由亞洲電臺記者高山採訪報導) 12月31日上午,福建省寧德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原周寧縣委書記林龍飛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作出一審判決,判處林龍飛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林龍飛在擔任周寧縣委書記期間,利用職權,非法收受該縣68名黨政干部以及3名包工頭賄送的錢財,共計人民幣236萬余元,構成受賄罪。中國政府使用的殺一儆百的傳統方式是否會對抑制腐敗發揮作用?自由亞洲電台記者高山邀請美國紐約的執業律師葉寧和中國貴陽的時事分析曾甯就這一問題進行討論。
記者:福建省周寧縣委書記林龍飛因為收賄兩百多萬元人民幣,收賄是從包工頭和下級幹部就是縣民各級幹部的錢兩百多萬,所以被判處死刑。我想在新年年關之際判他死刑可能有一個殺一儆百的作用。而曾甯對於中國幹部中國政府試想殺一儆百,您覺得有沒有作用?
曾甯:我覺得這個不可能有作用。中國政府現在面對非常兇猛的腐敗問題,現在它基本上使用不改變中共的這種專制的現行政治制度的前提下,來試圖解決腐敗問題;那他就只能夠使用諸如封建王朝時代的一些比如說殺一儆百或者判處重刑等等那些方式,試圖達到遏止腐敗的作用,但是這些種種仍然沿用人治的方式來解決腐敗問題,都不可能起到根本的作用。
記者:葉寧,從林龍飛的案子來看,他收賄是下級幹部他們縣民各級幹部的錢還有包工頭的錢,在這個縣裡面可能上上下下的幹部腐敗問題都很嚴重,他這個案子也說明中國腐敗的政治面很廣是不是?
葉寧:如果他賄賂的來源都是下級幹部給他施送的這種貢品,這個實際上就更加說明了這是一個制度性問題,剛才曾甯先生說的這個制度性問題只要是人治。我們看到現在在中國的這個任職,就是文官制度,他主要是由垂直的上級首長挑選和任命下級長官。那麼在這種文官政治下面,各級官員都只對他的首長負責,所以底下的官員為了得到升遷的機會,或者為了保住官位,在一個整體的制度性腐敗的環境當中,就需要討好上級官員,那麼這樣上級官員就能得到很多下級官員的賄賂。這個問題不能通過殺人來解決,這個只能通過中國整個整體政府制度的改革,以及帶動的文官制度的改革來解決。
記者:我們知道在香港、新加坡也是華人社會,他們腐敗的情況就很少,因為他們有一個獨立的立法機構還有監督的系統,像媒體、立法院各方面監督系統。中國基本上就是靠中央紀委來監督,好像是沒有發揮很好的作用。曾甯您覺得為什麼媒體最近在反腐方面,如果像《南方週末》、《南方都市報》因為揭發貪污大案,主編受到通緝各方面,為什麼中央對媒體控制又加嚴了呢?
曾甯:中國的這些像《南方週末》、《南方都市報》的一些比較開放的媒體,他們受到整肅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因為批露了一些腐敗的大案,但是主要還不是僅僅批露腐敗的大案,因為中國政府他也在倡導反腐敗,中國控制加嚴對傳媒的這種縮緊,主要的原因是因為媒體在中國的現行政治制度需要進行改革和變革等方面說了些真話。這個是作為中國政府現在仍然把穩定高於一切,仍然把維護社會政治穩定放在很多工作的首要位置。因此這些媒體可能會對中共現在所謂的「穩定壓倒一切」的政策構成哪怕是絲毫的威脅,中國政府都是不允許的。
記者:葉寧,我們知道中國政權改變,民主制度要立刻改變好像不太現實,在目前的情況下。是不是多發揮一些人大的作用或是多發揮一些媒體的作用,這些方面能對各層的腐敗有一個抑制的作用,什麼方法比較好呢?
葉寧:來遏阻這種洪水猛獸一樣的制度性腐敗,幾乎這個辦法是不存在的,當然有的聰明學者向中共諫言,能不能把中國共產黨本身一分為二,或者把政協作為上院,把人大作為下院;或者就把中國共產黨本身一分為二,一個在台上執政,一個在台下作為在野黨,監督在台上執政的這一部分共產黨員。當然這些辦法出發點都很好,但是到了共產黨執政集團那兒通通是行不通的,因為中國若是不進行一種根本性的政治變革的話,所以這些小打小鬧的或者這些所謂不傷筋動骨的非常策略的變更,是沒法得到中國共產黨執政集團的採納,也沒法進行有效的實施。
(據自由亞洲電臺錄音整理)(//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