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這麼危險的駕車環境中,車主已經到了人人自危的地步了,每天出門要面對的不但是頻繁的交通狀況,加上大家又爭先恐後的搶時間,一場混亂之後,無論是新手上路還是駕車老資格,都成了馬路上的引爆點,翻開報紙社會版,或許你已經覺得台灣車禍事件真是多得不勝枚舉,可是真正與大家息息相關事情還在後頭,因為媒體的案例仍算是車禍中的極少數例子,其實背後還不知道有多少起車禍,尤其是那種看似不嚴重,但卻很麻煩的意外擦撞,更是每天每時每刻都在發生,身為女性車主的你,如何漂亮處理這樣的事件?
各位女性車主及所有車主的讀者們大家好,又到了每個月的女性車主教室的時間了,今天EVA要與大家討論的,是經常發生在路上,或是各位駕駛身邊的擦撞事件,其實這不只是女性車主應該正視的問題,對於男性車主來說,為了保護自身的權益,掌握正確的處理程序也是相當重要的一環,為了要詳細的了解多方面的狀況和實際可能碰到的情形,筆者採訪了不少朋友還有網友,其中當然還包括車主的編輯群們,才發現到原來擦撞事件看似不嚴重,可是卻有許多層出不窮的「怪事」,並常常發生有理說不清,兩造僵持不下的糾紛,到底應該要怎麼處理才算是正確的方式呢?且聽以下的報導。
要說起擦撞事件,開車不久的筆者其實也是有經驗的,還記得那是一個左轉車道,筆者由於當時體力狀況不佳,開車速度較慢,後車等不及便從右道超車左轉,並以為能夠馬上順利的切入筆者準備行駛的道路前方,沒想到由於角度的關係,很不幸兩車的碰撞上了,對方是一位相當高大的男性駕駛,馬上氣沖沖的摔車門,衝下車破口大罵:「小妹妳會不會開車啊?#@$%^#」,當時疑惑的筆者不理會他的謾罵,只是懷疑這樣真的是我的錯嗎?仔細檢視,筆者的車並沒有偏離左轉車道的遵行方向,即使交警到了現場,會判定筆者錯誤的機率也是很低的,不過最重要的,還是兩人的車其實都只有一點小擦傷(尤其是筆者的銀色車子看不太出來刮痕),所以自然就希望大事化小小是化無啦,對方看看情況,也丟下一句:「看妳是女人,放妳一馬」,馬上上車走人。
這是我當時遇到的狀況,但如果狀況再嚴重一點的話,到底要怎麼做比較好,身為女性車主的妳恐怕就要仔細考慮以下兩個問題了!
一、在路間發生擦撞,應該立刻清除事故現場嗎?
發生車禍之後到底應不應該移動現場,照理說在警察到達現場處理之前,千萬要保持完整的現場狀況,但這種情況其實是非常傷腦筋的,尤其是在尖峰時刻或是特別庸塞的路段,如果不將事故儘速排除,絕對會嚴重的影響到交通,這對於其他駕駛來說也是相當不公平,可是在我們的身邊有太多案例,就是在發生擦撞或是更重大的車禍事件後,肇事的一方要求移車,但事後又反悔不願賠償的狀況層出不窮,就算警察來了也沒有用,因為你們已經有原有的事故現場破壞了,所以警察也看不出來。
筆者有位女性網友,就曾經遇到這樣的事件,當時很明顯的是對方逆向行駛所造成的車禍,可是那位男士卻彬彬有禮的對筆者的朋友表示,這樣擋在路中間不好談,不如我們把車子移到路邊再談好嗎?筆者朋友不疑有它,真的乖乖將車移到路邊,沒想到那位男性駕駛竟然惡言相向,不但不承認剛才的錯誤,甚至威脅筆者的朋友拿出錢來,由於情境令她感到害怕的緣故,她竟將身上僅有的三千多元全數拿出,賠償那位明明沒有什麼損失,又錯在先的車主!聽到這樣的遭遇,或許讀者會問,這個女孩子都這麼大了,連打個電話叫警察來都不會嗎?其實筆者當時也有類似的疑問,可是她告訴我:「我是這樣想啊,可是我看到他好像要打我。」簡單的一句話,讓我深刻的了解她當時感到恐懼的事實,也知道她當時情非得已的狀況,換成是筆者的話,可能也會相同的害怕吧?
分享這樣的故事,絕非說女性在道路上絕對是一個弱者,況且大部分的男性車主都是理性且良善的,只是在這個複雜的社會裡,總是有害群之馬的存在,以天生的優勢迫使生理上原本就比較柔弱的女性就範,建議所有的女性車主,如果發生比較嚴重的擦撞事件,為了保護自己的權益,必要時最好要在下車觀看狀況之前,先打個電話給警察再下車,另外一種比較齊全的做法,也是一位女性讀者與我分享的經驗,就是平常就在手套箱內準備一個小型的立可拍,如果遇到對方要你移動車子的情況,一定要先攝影存證,就算不行也要拿個粉筆或磚頭,在地上劃下正確的位置才移動,千萬不要貿然的破壞現場,值得注意的是,保留現場的努力要靠妳自己,即使是管區警員在場也是一樣,在交通大隊還沒有裁決處理之前,如果沒有詳盡的備案,不要任意破壞現場的狀況。
問題二、半夜發生擦撞,應該親自下車處理嗎?
開車也有好一段時間了,對於筆者來說,至今車子仍稱得上是「新車」絕對不是幸運,而是拜花過小錢照顧修整之賜,想到這是自己的第一台車,真是如寶貝般重視,雖然有很多人安慰我,就算車碰到了也不要心疼,哪台新車不會有些刮傷呢?這些話剛開始真的有些聽不進去,想當初領車的前幾週,只要有些小刮傷都會令筆者寢食難安,更何況是受到嚴重的損傷,絕對相當難過的,直到後來一次「追撞」發生之後,才有真正豁出去的念頭,被撞的當時筆者不在現場,早就已經回家了,車就乖乖停在家附近的停車格旁邊,卻被隨後而來的車給撞上後行李廂,原本平如面板,光亮如鏡的第五門頓時呈現了優美的刮痕,之後那車當然是逃逸了,幸好狀況不是很嚴重,所以馬上送修烤漆了事,據保養廠的老闆表示,這樣的刮痕高度,絕對是小貨卡之類的車撞,不禁令筆者感到有點心涼,因為我本來想要半夜去拿東西的,試想當時若正坐在車上,又遇上對方是「凶神惡煞」的那一型,我到底應該要下車處理嗎?
女性車主最危險的情境,無非就是遇上假車禍了,尤其是一些突如其來,莫名其妙的擦撞,極有可能是故意肇事,某些想要加害於女性的歹徒,都在深夜或人煙稀少處埋伏已久,遇到這樣的狀況,女性車主千萬不要貿然下車,這就是為什麼我在第一次的車主教室中,就強烈建議女性駕駛人一定要購入一台大哥大傍身,才能在發生緊急事故時馬上連絡警方及家人,在幫手到達之前,即使對方不斷的威嚇並且奮力敲門,都不要將車門打開,並隨時保持發動狀態,遇到情況不對的時候還可以利用車子「逃生」,或許妳會問,都已經發生車禍了,不親自下車解決不是很過分嗎?可是經過筆者訪問多位男性車主,他們都認為在半夜或偏僻區發生車禍,即使女生不願下車解決,也是可以理解的,遇到這種情況,自己也會主動打電話找警察,也就是說,如果這是真實的車禍,對方車主是正派的駕駛人,見妳不下車解決也會主動請交警和解,根本不會有這種用暴力脅迫甚至用力敲門的情況,所以別以為事情不會這麼可怕,意外總發生在慌張的時刻。面對這麼多的揣測,筆者只能說現代都會生活忙碌,上班族總是早出晚歸,即使是女性也是一樣,包括筆者在內都是夜歸人,造成有心人尾隨婦女行蹤的機會,有時甚至會假造擦撞車禍,先將女性引下車再予以襲擊,尤其是人行較少的郊區或山路,若非必要,希望女性車主還是不要太靠近的好,避免遭到不明襲擊,或許妳會覺得這樣真的很不公平,但一切只能怪台灣的環境給予女性太多的不安全感吧!
冷靜處理擦撞事件 省麻煩又保權益
在擦撞發生的那一刻,馬上請警察先生跑一趟可能是必需的,如果沒有辦法立刻連絡到交通大隊,可請當地管區警員先為你備案,再送交交通大隊裁決,中國人可能都有不太喜歡叫警察來的習慣,但正因為如此反而造就了許多麻煩與日後的糾紛,當然啦,如果根本只是輕微的掉漆,而且雙方都有「算了」的默契,當然就可以當作沒事,回家自己再慢慢修補,可是原則上遇到較嚴重,構成車損的擦撞,妳一定要請警察出面備案,尤其是那種不能立即解決的擦撞事件(如雙方僵持不下,各持己見),更需要一個警政機關的中間人來裁定,如果妳有參加汽車保險,在發生擦撞的同時,除了通知警察之外,還要通知保險公司,警察的記錄可以幫助妳出險,在這裡要特別注意的一點是,全險不代表全額理賠,尤其大部分人都是保較便宜的乙式全險,如果妳也是保乙式全險的話,沒有警察的備案就代表是「不明車損」,這可是不在理賠項目之內的喔。如果對方向妳提出和解的話,到底要不要答應呢?筆者認為,和解這種事情,聽起來就知道有百分之九十是模擬兩可的,在所有的擦撞事件中,不管是自己的車或對方的車,只要看得出來車體損傷明顯,就不要私下和解,就算妳決定要與對方和解,也要請雙方用白紙黑字寫下和解的協議,並對照身分證或駕照,請他在下方簽名等程序一概都不得省,避免日後橫生枝節。
最後要與女性車主分享的是有關汽車保險的常識,除了要隨身攜帶強制汽車責任險的保險證之外(發生車禍請警察來的時候,警察會檢查,根據87年新強制汽車責任險規定,沒帶可是要罰款的),還有一個最重要的觀念,就是不要因為自己有保險,就在對方的壓力下慷慨承認所有的錯誤,因為即使交警裁決有所偏差,還是可以據理上訴,在許多在車禍的真實案例處理中,有保全險的一方在心態上都比較鬆懈,喜歡早早了事的習慣,可能會在疏忽的時候,額外承擔了許多根本不屬於自己的錯誤,這麼喜歡認錯的話,這時交警也不會阻止妳,早點解決早點好,而車主心想反正有保險公司賠償所以也不在意,但很殘念的是,到最後卻沒有如願獲得賠償,還是自掏腰包了事,另一方面,多次的出險也對妳的未來汽車保險規劃不利,保險公司對於妳頻繁的出險記錄,未來在審核保費的時候,妳就成了駕駛危險群,保費自然也比別人高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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