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資委擱置拆聯通骨
【大紀元1月28日訊】(亞洲時報陳嘉莉 撰文) 早前在中國內地電訊市場上流傳並成為焦點的網絡商重組計劃,出現了最新發展。在中國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國資委”)澄清後,中國聯通 (HK.0762)眼下逃過了被分拆的命運,有關傳聞相信暫時告一段落。然而,這次事先張揚的電信業重組事件,仍然留下不少耐人尋味的問題。
中國國內官方媒體新華網報導,國資委1月28日鄭重聲明:在電訊業重組中,中國聯通沒有明確被拆分,部份媒體關於拆分中國聯通的報導是“毫無根據、不負責任”的。
中國官方報章英文《中國日報》1月19日曾報導,中國政府正研究將聯通旗下的流動通訊業務拆骨,分別轉移至現時只經營固網的中電信(HK0728)及網通(HK0906),重組完成後政府便只會向中移動(HK0941)、中電信及網通發放共3張第三代流動通訊(3G)牌照,聯通則會退出電訊市場。
當時有分析指,中國最快在2005年下半年發出3G牌照,因政府不希望3G產業有過度投資及競爭,市場自去年起已盛傳政府會出手整合現時4大電訊營運商,即中移動、聯通、中電信及網通,以減少營運商數目配合3G發牌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雖然國資委否認會立即分拆聯通,但其聲明卻是承認了中央有重組中國電信行業的想法。國資委強調:“關於中央企業改革重組,是從戰略上推進國有經濟佈局和結構調整的一項重要措施。目前我們正在認真研究修改中央企業佈局和結構調整的意見,解決國有資產重複投資的問題,推進資源優化配置,進一步增強國有企業的市場競爭力。”
國資委特別在聲明中為日後的電信重組埋下伏筆,指出“中央電信企業改革重組是一項事關電信運營企業健康發展,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系統工程”,只是刻下“沒有任何明確的方案”。 《中國證券報》1月28日也引述消息指出,由於內地擬發出的3G電訊牌照只得3張,這意味著最大的4家電訊營運商勢必面臨重組,而且隨著3G牌照發出的時間逼近,重組亦須加速。
外界關注到,這次事件有兩大懸念,第一是官方媒體何以會在未得國資委授權之前把一些未有最後定論的方案公開披露,第二是這次中國官方在媒體報道後十天才正式出來澄清,這中間出現了甚麼問題,特別惹外界關注。
在這次“事先張揚”的事件中,主角中國網通的處境可謂十分微妙。面對遭拆骨的危機,有關的中央決策過程卻被中央級媒體洩露,消息披露後,有關方面也沒有立即否認,到了十天之後,中央終於暫時擱置了這個方案。在這關鍵十天之內,網通是否做了些甚麼工夫“自保”,實在是一個值得關注的問題。
中國聯通公佈的2004年第3季度業績顯示,GSM營業利潤為16億元(港元,下同),低於前兩季度的18.5億元和18.8億元;而CDMA業務由前兩季度的的輕微盈利轉為虧損0.6億元。新增用戶市場佔有率也在下滑,前3季度聯通的新增用戶市場份額為31.5%,比2003年年末下降7.8%,全部用戶市場份額也由2004年年初的34.6%下降至34%。
新華網1月28日報導,中國聯通的一位高層人士曾就分拆傳聞向國資委詢問,所得到的回應是“分拆方案尚無定論,電訊重組有多個備選方案都在考慮”;而該位高層人士瞭解到國資委的精神是:“中國聯通作為中國電訊業改革的產物與電訊競爭的標杆,其成立與發展具有重要意義。”而電訊業重組的關鍵,“各公司發展業績仍是重要的考量因素,各家營運商首先還應著力做強自身的業務。”
可以理解的是,中央這次是特別給予網通一個“寬限期”,網通必須在期限之內“著力做強自身的業務”。但這“寬限期”有多長,以及何謂“做強自身”,中央也沒有一個明確的說法。
中國的電信行業被指是跟鐵道,能源等一樣屬壟斷行業,即該行業主要依靠政府保護和政策傾斜,達到阻止有效競爭,讓業者得到利益。中國人大早於1994年即構思“反壟斷法”,但有關立法過了十年仍未成事。《瞭望》週刊2005年1月25日一期特別引述了中國社科院法學所研究員、中國法學會經濟法研究會副會長王曉曄的直指,“反壟斷立法在一定程度上也受到某些行業的抵制”。(//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