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高官稱數碼港項目不涉官商勾結遭反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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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浦慧恩香港報導)工商及科技局局長曾俊華昨(26)日在本港多份報章撰文,否認批出數碼港項目時出現官商勾結,及解釋與電訊盈科合作的理由。不過,有立法會議員駁斥董建華政府當年在完全沒有諮詢立法會、私下與電盈商討的情況下,將該幅地皮批給富商李嘉誠家族旗下的電盈來發展。

曾俊華在文中解釋,由於最近有很多批評數碼港涉及官商勾結、利益輸送的言論,變得口號化,因此有需要交待事實,讓市民作理性判斷,所以他便寫了這篇《關於數碼港的謬誤》。
23日,民間人權陣線、民主黨等數十個民間團體及政黨舉行「反官商勾結」大遊行,狠批董建華政府批數碼港項目給電盈,是官商勾結、利益輸送。

曾俊華在文中表示,當初政府決定採用公私合作模式發展數碼港項目,是因為港府認為,除了可以保證數碼港能夠在最短時間內落成之外,同時也可以確保政府獲得合理的回報,並將風險減至最低。所以港府當時並沒有採用其他地產商提出的將住宅部分分拆發展及公開拍賣的模式。

曾俊華強調,自99年至今,政府先後就數碼港計劃,諮詢立法會相關委員會及事務委員會超過20次。立法會完全知悉數碼港計劃各範疇,議員也一直監察計劃進度。因此政府並沒有繞過或欺騙立法會。

曾俊華又說,當年的立法會不同意採用把數碼港的基建和地產項目分開處理的建議,所以沒有採用其他發展商的計劃。而立法會當年批出了11億元的基建費用,顯示立法會是贊成政府與電盈公私合作的計劃。

文章部分與事實不符

對於曾俊華撰文反駁官商勾結的言論,99年出任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主席的單仲偕接受本報採訪時說,公衆質疑政府官商勾結,最主要是在99年3月的財政預算案在公佈數碼港計劃之前,公衆完全對此一無所知,不知道這個計劃的存在。政府完全沒有經過公眾諮詢,私下與電盈自行商討發展計劃,其他發展商沒有機會參與或考慮這個計劃。

對於曾俊華指政府已諮詢了立法會並獲批准的說法,單仲偕反駁說,當年港府向立法會提出發展數碼港項目時,已決定不公開投標,直接交由電盈發展,根本沒有就住宅項目是否分開發展和公開招標的建議部分諮詢立法會。

而所謂的諮詢立法會及相關委員會等超過20次,單仲偕表示,其中大部分都是「政府拍板後的解釋」,翻查會議紀錄,發現當年並沒有討論把數碼港的基建和地產項目分開處理的建議,質疑曾俊華指立法會否決或不同意有關建議的說法。

單仲偕說:「政府給人的印象是強詞奪理,現在(曾俊華)在文章裏說立法會不同意(其他)地產商的建議,實在是毫無道理,回看(99年)4月29日及5月5日的會議記錄,立法會沒有否決行動,立法會也從來沒有就數碼港動議辯論未經招標給某個財團。」

關於曾俊華指當年立法會批出11億元的基建費用,顯示立法會贊成將數碼港地皮批給電盈,單仲偕駁斥,當年立法會通過的11億元撥款,只是有關數碼港的排污和供水系統等基礎設施的撥款,無論任何建設都需要這些基本設施,並不代表立法會同意批給電盈。他並強調,立法會對發展項目沒有「否決權」。

對於當年電盈已有補地價,且平均呎價也不算低的言論,單仲偕說,政府需要的是一個公平公開的制度,其他財團有興趣參與此計劃但都沒有機會。

越描越黑 難令人釋疑

單仲偕又認為,港府在立法會辯論施政報告前發表這篇文章,是「越描越黑」,引致反效果。

另外,民主黨批評曾俊華的說法是誤導公眾,要求曾俊華就事件道歉。民主黨主席李永達說,當局對項目不公開招標的解釋,未能令人釋疑。而前線的立法會議員劉慧卿則指曾俊華口中的「諮詢」只是「玩文字遊戲」。

而民建聯的陳鑑林議員表示,政府批地予私人發展商是當時的慣常做法,不一定要經過立法會批准。不過,他對立法會曾否決把數碼港分拆發展的建議並無印象。他認爲官員撰文可以清楚解釋數碼港事件是好事。

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下星期召開會議,要求當年的財政司長曾蔭權出席交代數碼港風波。
(//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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