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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一日起軍用機場周圍禁養飛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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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2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楊嘉慧台北二十三日電)台灣國防部軍事發言人室今天表示,為維護各軍用飛機場航空器的飛航安全,並兼顧人民權益,國防部將自二月一日起執行軍用飛機場周圍禁養飛鴿規定,禁養範圍內的養鴿戶可於二月一日至四月三十日,洽當地機場軍事機關辦理鴿舍拆遷補償事宜。

軍事發言人指出,有關辦理鴿舍拆遷補償規定如下:

一、禁養範圍:空軍岡山機場、空軍志航機場、空軍佳山機場、陸軍歸仁機場、陸軍新社(頭嵙山)機場、陸軍龍潭機場、海軍左營機場跑道兩端中心點為中心,五公里半徑圓至中心點向外左右各三十五度的連線範圍內,禁止飼養飛鴿。

二、補償:凡在禁養範圍內的鴿友請填妥申請表,逕洽以上各軍用飛機場辦理補償事宜。

三、補償執行步驟:(一)接受養鴿戶拆遷補償費申請。(二)委請建築師公會派員至貴府鑑價、初勘。(三)鴿戶在初勘後乙週內自行拆遷完成者,除補償費外,加發核定補償費一成之拆遷作業補償費。

四、養鴿戶於通知拆遷日期前,自行拆遷鴿舍,經查證屬實,發給核定之補償費;如逾期仍未拆遷者,將強制拆除鴿舍,不予補償。

五、補償費申請期限:自九十四年二月一日起至九十四年四月三十日止。

六、申請表及切結書供應處:上述各機場軍事機關或各區公所、鄰里長處。

軍事發言人室表示,申請人有任何問題,除洽詢當地機場軍事機關外,也可向國防部參謀本部作戰及計畫參謀次長室詢問。電話:02-2311-6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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