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胡勣偉:關於趙逝世中央四指示
【大紀元1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辛菲採訪報導)中共機關報《人民日報》前總編輯和社長胡績偉先生17日聽到趙紫陽先生去世的消息,奮筆疾書,沉痛地要求中共黨中央爲趙紫陽舉行公開追悼大會,並爲趙紫陽平反昭雪。後來,他收到中共中央傳達的4點指示,寫了一篇文章闡述了趙反對「六四」鎮壓沒有錯的理由,並指出中共指示的種種謬誤和中共處理趙紫陽問題的錯誤。
胡績偉於77年到83年間擔任《人民日報》總編輯和社長,84年到89年擔任全國人大常委及教科文衛委員會副主任。他因反對「六四」屠殺而被免除人大常委和人大代表的職務,留黨察看兩年,遭長達10幾年的壓制。
大紀元記者致電胡績偉先生位於北京的家,85歲的胡績偉耳聾很難聽見,他的夫人代爲發言,讀了胡績偉於17日聽到趙紫陽去世消息時給中共中央上書的一封短信。隨後記者採訪了胡績偉的好友、原新華社副社長李普先生,李普介紹胡績偉這兩天又寫了一篇題爲《沉痛悼念紫陽同志》的文章。李普說因當局嚴密封鎖,此信一直無法傳出,他希望記者幫助把它公諸於世。
下面是胡績偉先生所書全文。
沉痛悼念紫陽同志
趙紫陽同志含冤逝世,我十分悲痛,我是17號早8點鐘得到這個噩耗的,10點鐘我就寫了一個很簡單的意見,我把這個短短100多字的意見抄在這裏:
黨中央前總書記、國務院前總理趙紫陽同志在長達15年的軟禁以後於今天含冤逝世,這是舉世震驚、全國悲痛、萬民哀悼的國殤。紫陽同志的偉大功勳將流芳百世、名垂千古。
我沉痛地要求黨中央為紫陽同志舉行公開的、隆重的追悼大會,為紫陽同志平反昭雪。
胡績偉
2005年1月17日
到了18日上午9點,老幹部局來人向我傳達了「上面」的幾句話:
「趙紫陽對黨和國家是有功的;」
「趙紫陽在『六四』時是有錯誤的;」
「黨中央對他的處理是正確的;」
「黨員要同中央保持一致。」
這個指示來得太晚,在22個小時以前,我的意見早就發出去了。
我認爲「上面」的4點意見,第1點是對的。紫陽同志不僅有功,而且是赫赫的功勳。
第2點是不對的。因為在「六四」鎮壓前,趙是堅決反對壓制群眾,提出在「民主和法制的軌道上解決問題」,他為了表明堅決反對武裝鎮壓而宣佈辭職。鄧小平調動幾十萬國防軍,宣佈首都軍事戒嚴,用坦克和機槍鎮壓手無寸鐵的青年是十分錯誤的;主張用民主和法制的和平方法解決問題是正確的,趙紫陽當時沒有錯,是鄧小平錯了。
當時反對武裝鎮壓的還有7位將軍(張愛萍、肖克、葉飛、李聚奎、楊得志、陳再道、宋時輪)也強調人民解放軍的槍口不能對著人民群眾。
毛澤東於1957年3月15日在南京幹部會議上講話時就說過,對待「群眾鬧事」不能鎮壓,他說:「有些同志手就有點癢了,想去壓,這一套我們過去相當有一套。學會了一套,就是對付階級鬥爭,把那個辦法搞出來了。還是軍法從事吧,用簡單的辦法。或者不是調兵,就是用行政命令,看不順眼的,就把他壓一下。中央認為這樣不好。壓是壓不服的。」
在1957年1月的省市自治區黨委書記會議上,毛澤東還說過:「不要怕鬧,鬧得越大越長越好,七鬧八鬧會鬧出名堂來的,可以弄清是非。不管怎樣鬧,不要怕,越怕鬼越來。但也不要開槍,什為時候開槍都是不好的。」
毛澤東這裏說的是「什為時候開槍都是不好的」。可見,鄧小平下令開槍是錯的。7位將軍反對開槍是對的,趙紫陽反對開槍也是對的。怎麼能說趙反而錯了呢?
「上面」這次說:中央對趙紫陽的處理是正確的,我認為是不正確的。因為趙沒有錯,而且有大功,為什麼要把他軟禁起來,一直軟禁到死?退一萬步說,就算趙有錯,也應當按黨章處理。黨章第39條規定:「黨的紀律處分有5種: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的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
黨章沒有軟禁黨員的規定,更沒有「無期軟禁」的規定。所以,當時和以後的黨中央把紫陽軟禁了15年,一直到死,這是違反黨章的,怎麼能說中央違反黨章是正確的呢?
法律規定,任何人犯法,只能由司法機關依法審理以致判刑,任何機關、團體無權私刑拘押,更無權非法監禁。那麼,中央長期軟禁趙紫陽,這是犯法的,怎麽還能說是正確的呢?
再說,胡錦濤同志上任以後,一再強調依憲治國,新中國歷屆憲法的基本原則是保障公民的基本人權,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得侵犯。那麼,趙紫陽是我黨的總書記,他的人身自由得不到保障,這還是正確的嗎?這就是依憲治國嗎?
再說,紫陽同志被非法軟禁15年,在他生命垂危的時候,仍然沒有得到起碼的人身自由,這符合共產黨的起碼的道德準則嗎?難道這樣違反人權、違反人性、違反道德的行為,還是正確的嗎?
所以,我認為中央違反毛澤東的教導、違反黨章、違反現行法律、違反憲法、違法人道的行為是錯誤的,是不能強迫黨員同他保持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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