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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勞工團體立院前抗爭 要求撤回勞動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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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2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舒棠台北二十日電)工人立法行動委員會、全國自主勞工聯盟等多個勞工團體今天上午在台灣立法院前,抗議院會將處理的工會法、團體協約法、勞資爭議處理法「勞動三法」修正草案,要求撤回、重新協商並揚言不排除將採激烈的抗議行動。

立法院各黨團日前就「勞動三法」修正草案協商,具爭議的教師是否可組工會、教師可否罷教及電信業者等罷工有無三十天冷卻期,會中達成初步共識,各分案交院會表決,其他條文依今年一月十七日前協商結論條文通過。

工人立法行動委員會執行長何燕堂指出,勞動三法有許多打壓工會扼殺勞工權益的不合理條文,若通過,數百名勞工與所有工會將面臨嚴酷的打擊,例如遭解雇與積欠員工工資不得抗議、資方裁員減薪工會不能拒絕談判等。

勞動黨桃竹苗服務中心主任高偉凱說,若勞動三法修法通過,往後勞工都不能抗爭。因為勞資爭議處理法中規定的「爭議行為」範圍太廣泛,往後勞工關於退休金等爭議,不能行使爭議行為,包括綁白布條等,實質上是拿掉勞工抗議的權利。

高偉凱也說,況且勞資爭議法中規定是工會與雇主,但大部分的勞工都沒有組織工會,多在勞資雙方有爭議時,以自救會方式爭取權利。

抗議團體現場表演行動劇,凸顯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委陳菊與行政院,強勢主導修法,是摧毀罷工與爭議權,消滅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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