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20日訊】在此,我要特別感謝中國國務院港澳辦公室副主任陳佳洱先生,因爲他用鮮明的語言昭告天下:香港基本法是一部喪盡天良的法律。
爲什麽呢?請看1月18日陳佳洱的一段談話。針對一些香港議員要求爲逝世的趙紫陽設靈堂,進行悼念活動的動議,這位中國對香港政策的權威官員表示:“這是違反基本法的。”好一個守法公民的嘴臉,映照出的是他們所謂的法律的本來面目。
趙紫陽從中共國務院總理到中共總書記,主政時期正是中國開始改革開放的關鍵時刻。整個八十年代,爲中國的經濟起飛奠定了基礎。可以說,沒有趙紫陽,就不可能有中國今天這樣的經濟成就。這樣一位對中國做出了重大貢獻的前國家領導人,86歲高齡都沒有能夠得到完全的自由,在監禁中抑鬱而終。對他進行悼念,于情於理,有哪一點不對的嗎?爲什麽連設個靈堂表示懷念都不可以呢?政治是冷酷的,但是,也不必要冷酷到這個地步吧?這樣的心態,還是人的心態嗎?與禽獸又有什麽區別呢?
然而,我們中國政府的代表就是這樣宣佈的:紀念趙紫陽,就是違法行爲,違反了香港基本法!一部法律,居然規定說,紀念一個去世的老人,就是違法,這樣的法律,除了喪盡天良之外,還能找到什麽合適的形容嗎?制定這樣的法律的人和執行這樣的法律的人,也大概只能用喪盡天良來形容吧?像陳佳洱這樣的人,以及今天很多高官顯貴,倒退回20年,如果趙紫陽肯對他們笑一下,他們恐怕會感激得趴在地上吃屎。今天,趙紫陽落難了,他們卻像一個鞭屍的英雄,連對趙的悼念都不允許,我們有這樣的領導者,社會道德的淪喪就一點也不奇怪了。
中共對趙紫陽身後事宜的處理,深刻反映出這個黨的風格與人性的遙遠距離。今天,他對自己的前任領導人都可以冷酷到連紀念都是違法行爲的地步,誰還相信他會對一般的老百姓心存善意呢?
──轉自《自由亞洲電臺》(//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