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20日訊】大陸瀋陽鐵西區於洪鄉張士村一村民,在村委會大會上提出將村裡賬目公開的建議,竟遭村委主任雇凶當街棒打刀扎,直至死在醫院的病床上。1月18日,瀋陽中法一審故以犯故意傷害罪,判處主謀張英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行兇傷人的曲海峰被判無期徒刑。
據瀋陽晚報報道,2004年4月,張士村村民楊某在村委會大會上發表了對時任村委會主任張英不利的言論,他建議將村裡的賬目公開。村委會主任張英聽說後,就找來當時任金壁大廈保安部主任的毛金輝,讓其教訓一下楊某。
2004年4月26日,毛金輝找到金雪峰、杜軍輝,金、杜二人又找到曲海峰、楊帆,預謀毆打楊某。次日上午8時許,杜軍輝、曲海峰、楊帆到於洪區沈新路一樓下,由杜軍輝指認被害人楊某後,曲海峰、楊帆將楊某打倒在血泊中。楊某被送醫院搶救無效而死亡。同日,金雪峰、杜軍輝、曲海峰、楊帆被警方抓獲,毛金輝投案自首。本案中最為關鍵的人物張英也被警方抓獲。
2004年11月4日,瀋陽中法開庭審理此案。法院經審理查明認為,被告人張英為洩私憤而指使被告人毛金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被告人毛金輝接受指使,並指使金雪峰、杜軍輝糾集曲海峰、楊帆持械實施 傷害行為,致人死亡,六被告人的行為均已構成故意傷害罪。
今年1月18日,瀋陽中法一審依法判處被告人曲海峰無期徒刑,張英有期徒刑 15年,楊帆有期徒刑15年,金雪峰、杜軍輝有期徒刑13年,毛金輝有期徒刑9年。 六被告中,除毛金輝外,其餘5人需各賠償附帶訴訟原告人經濟損失2.6萬餘元,並對上述被告人的賠償總額承擔連帶民事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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