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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警
【大紀元1月15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黃敦硯╱特稿
「你被捕了,我是國際刑警」,一陣飛腿旋踢、肉搏擒拿後,由成龍、楊紫瓊扮演的警探,亮出派司表明身分,神勇無比;電影院裡,常見這種場景。
真實世界並非如此,是有「國際刑警組織」,但並無所謂「國際刑警」這種證件;國際刑警組織(ICPO)對抗跨國犯罪時,主要功能是傳遞情報、協調合作,諸如犯罪情報蒐集與傳遞、通緝在逃的國際罪犯、協調引渡及移送囚犯等。
ICPO成立於一九二三年,由奧地利內閣總理兼維也納警察廳長發起,在維也納成立「國際刑事警察委員會」,後因世界大戰而中斷,後來重新召集,將總部移往巴黎,一九五六年改名為「國際刑警組織」,沿用至今,一九八九年總部又遷至法國里昂。
國際刑警組織每年由一個會員國舉辦年會,各洲則辦區域會議,各會員國設有國家中央局,中央局局長通常是警政署長,執行長為刑事局長,每遇跨國辦案,ICPO便通知該國中央局,連繫相關事宜,以電報、郵寄傳達訊息。
據悉,台灣於一九六一年加入國際刑警組織,中國處心積慮想取而代之,數度提出入會申請遭拒。
但是一九八四年第五十三屆年會,中國再度提出入會申請,並要求將台灣名稱改為「中國,台灣」,不幸地,它經會員國投票通過,台灣憤而退出參與廿三年的ICPO。儘管退出多年,但ICPO發給各會員國的各類通報,台灣也都同步接收,保持與各國警察的合作辦案。ICPO的會員國已達一百八十一個,獨缺一個台灣,中國打壓台灣之蠻橫無理,由此可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