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健保財務窘迫 北市應儘速清償欠款
【大紀元1月1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楊嘉慧台北十三日電)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天判決台北市政府積欠勞、健保補助款案敗訴,行政院發言人陳其邁強調,由於健保財務狀況窘迫,北市府應清償它所積欠的二百一十八億元債務;他呼籲北市府尊重司法,展現還款誠意,儘速擬定具體還款計畫,讓爭議儘早落幕。
陳其邁指出,大法官九十一年所作的釋字第五五○號解釋認定,「地方政府予以補助保險費,符合憲法首開規定意旨」,而北市府卻一再表示,各級政府應負擔的保費補助款係以「設籍居民」為限,拒絕繳納。
但是,他說,根據剛出爐的高等行政法院判決,無論是健保費更審部分,或勞保費一審部分,合議庭在審酌制度設計、原理、立法理由及規劃報告等相關資料後,均認為地方政府所應負擔的保費補助款應以「投保單位」為計算基礎,因此北市府的主張不足採納。 陳其邁表示,北市府自八十九年起開始欠繳健保補助款,迄今已達二百一十八億餘元--八十八至九十一年度約一百零八億,九十二至九十三年度約一百一十億。
他指出,九十二年九月北市府提出訴願遭衛生署駁回後,同年十一月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隔年五月法院以「程序未合」裁定原告之訴駁回,北市府不服,提出抗告,七月間最高行政法院以原審應審究就兩造「實體之主張」為由,發回續審。
這幾年來,北市不僅未償還舊欠費,更持續增加新欠費,健保局因此在九十三年一月向台北行政執行處聲請強制執行。 至於勞保費補助款部分,截至九十三年底為止,北市府所積欠之款項共計一百六十億餘元。陳其邁說,勞保局在九十二年間寄發限期繳款通知書,北市府便提出訴願。
九十三年一月,勞委會裁定訴願不受理後,北市府於三月提起行政訴訟;同期間,勞保局也將該等案件移送台北行政執行處聲請強制執行,移送執行的欠費則涵蓋八十一至八十四年度、八十九年十一月份職業工人勞保費補助款,以及八十九年十二月份至九十二年一月份間各類勞工保費補助款,共達九十九億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