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寬領生果金長者離港限制
【大紀元1月12日報導】(據明報新聞網報導)行政長官董建華宣布,放寬領取生果金長者的離港限制,由現行每年一百八十天增加至二百四十天。
董建華表示,為了使更多有需要的長者可選擇回內地養老,經與內地有關當局磋商後,決定放寬申請資格,容許領取綜援不少於一年(現時規定不少於三年)的長者參與自願回廣東省養老計劃,並把這計劃的適用範圍擴展至廣東省及福建省。
當局亦會放寬生果金(公共福利金計劃─包括高齡津貼及傷殘津貼)的離港寬限,由現行每年一百八十天增加至二百四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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