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國防教育 納入12年國教
【大紀元1月12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陳鈺婷、黃以敬台北報導〕台立法院院會昨三讀通過「全民國防教育法」,規定各級學校、機關推動全民國防教育,並以經常方式實施為原則,而行政院也應訂定全民國防教育日,舉辦相關活動。
教育部昨日指出,未來將協調國中小九年一貫課程,在公民與社會領域課程中增加「國防教育」章節,在高中職階段,九十五學年起軍訓課改為「國防通識」課程,則將增設「國防通識教師」及「國防通識教官」共同任教,以提升學生國防意識。
立院三讀通過條文規定,各級主管機關應製作影片、文宣資料,透過大眾媒體播放、刊載,以凝聚大眾的全民國防與愛國意識;各級政府機關除應為全民國防舉辦在職訓練外,行政院也應訂定全民國防教育日,舉辦各項活動;政府並應妥善管理軍事遺址與戰爭博物館等文化場所,以教育民眾的全民國防意識。
條文也明定,各級學校不僅要將國防教育納入教學課程,也要安排多元教學活動;凡政府機關、學校、事業單位人員參加全民國防教育者,應給予公假。
推動立法的國民黨國防委員會立委江綺雯表示,全民心防確實為國家安全之母,高科技武器裝備及高素質國軍官兵是國家安全的屏障,但全民國防才是國家安全最堅實的後盾。
針對備受矚目的軍訓教官改革問題,教育部近日確定組織改造方案,預定明年將廢除「軍訓處」,改設「國防通識教育委員會」﹔軍訓處並已大致擬定「軍訓教官制度改革方案」,預計近期就將展開公聽,農曆年前正式公佈。
為顧及現有軍訓教官工作權益,也為符合教師法規定的教師合法資格條件,學校「國防通識」課程,原則上將改由具有正式教師資格的「國防通識教師」,以及具有軍職身分的教官轉型為「國防通識教官」,兩者均可任教。
教育部軍訓處長王福林指出,所謂「國防通識教官」,可能是現職教官出任,或是國防大學、三軍官校學生加修教育學程,仍具有軍職﹔「國防通識教師」則是修讀一般教育學程的準教師,若修讀諸如國防大學等大學開出的國防通識專業學分,等同一般教師的文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