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6日訊】7年前冒充公安幹警、結夥持槍搶劫801萬元、殺死3人的“粵東第一案”主犯李瑤兒,近日被廣東省揭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
據北京晨報報道,1997年5月間,李瑤兒與同案人李潮豐、黃繼先(均已槍決)、林俊仁(已判刑)、李遠親(另案處理)等人密謀搶劫載款前往深圳等地的小汽車。李瑤兒和黃繼先提供作案工具,於5月19日晚,在廣汕公路惠來與陸豐交界處將載款車攔停,並以公安幹警查走私爲藉口,將被害人周曙光、李冬青、陳國安銬起來。隨後在
途中將三個被人槍殺
據報,此案經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復核,揭陽中院以搶劫罪、故意殺人罪、走私毒品罪判處李瑤兒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隨後,李瑤兒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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