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3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林俊宏╱土城報導〕喧騰一時的台北縣議員涉嫌收取地方建設配合款回扣案,板橋地檢署檢察官李海龍昨依貪污治罪條例,一口氣起訴五十人,包括十六名現任縣議員、兩名前任縣議員,多名樹林市民代表、與社會團體負責人及相關業者。
台北縣議員涉嫌收取地方建設配合款回扣案,從5月調查至今,共大規模約談五十一人,僅有前縣議員劉姿鴻因為查無收取回扣事實,沒有遭到起訴。
檢察官李海龍說,遭起訴的十六名現任縣議員,分別是國民黨籍的王淑惠、張雲龍、宋進財、徐陳麗華及曾文振;親民黨籍的朱佩瑛、金中玉;民進黨籍的李友親、吳天麟、高敏慧、田春枝、呂世喜、鄭金隆及何淑峰;台聯的楊寶猜與無黨籍的許春財。
其他的被起訴的人,還包括現任瑞芳鎮長顏世雄(曾任上岸議員 )、游文煌(曾任上岸議員 )、現任樹林市代表賴朝進及簡長文、上屆樹林市代表陳政義及王春蘭,與已故縣議員賴金波妻子賴江牡丹及如通集團負責人林詩蓮等人。另外接受縣議員地方建設配合款補助的民間社會團體,也有十九位負責人或重要幹部,疑配合廠商浮報補助款項,也遭檢察官起訴。
起訴書指出,涉案的十八名縣議員(十六名現任及兩名卸任縣議員 )及四名市民代表,明知補助款不得用於私人用途,必須實報實銷,竟然連續從民國八十九年到九十三年間,將名下應撥用於各民間機關、里辦公處及縣立學校等單位逾億元的補助額度,以三成不等的現金,把空白的補助單販售給由林詩蓮及高敏慧等人所組成的如通集團,再由如通集團統一提供浮編報價、比價紀錄及公文送審等資料給特定申請補助款的民間團體,最後,並開立不實金額發票,以完成補助款的核銷手續。
檢方表示,如通集團獲利驚人,每回補助款至少淨賺七、八成額度,扣除交付縣議員或代表的三成賄款後,所得由高敏慧、林詩蓮、王春蘭及賴朝進等四位大股東瓜分,遭到起訴的二十二位民意代表,也藉此方式,總共貪污了三千七百多萬元。
起訴書指出,被告林詩蓮在偵辦過程中已轉為污點證人,其他的民代,如陳政義、朱佩瑛、游文煌、王春蘭、高敏慧、宋進財及張雲龍等人,在偵查中也坦承收賄事實,檢察官向院方請求斟酌減刑,至於其他涉案民代,檢察官則要求院方從重量刑,以收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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