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任里長是一位知名的藝人,在她四年任內發揮所長,辦了許多社區活動,如跳蚤市場義賣、歌唱表演,也努力爭取經費,鋪設美侖美奐的路邊停車場。
新任的里長是一位歐吉桑,曾經營工廠,退休之後,熱心公益,參選里長,結果高票當選。
這位里長伯,他不專精於舉辦文康活動,但將早年辦廠的精神,投注在里長工作之中。
一天廿四小時,從早到晚,幾乎都可以看到里長伯。清晨,看到他和清理水溝的清潔隊員一面吃著早餐三明治,一面監督工程是否完善;深夜,看到他騎著腳踏車,巡視里內每條巷弄,叮嚀居民,檢視門窗是否關妥。
每逢颱風下雨,穿著雨衣的他更是忙碌,擔心淹水而傷及民家。好在里內的下水道在他上任之後,皆已重新修護,因而連日的大雨,里內安然無恙。
很幸運地能住在這裡,前後兩任里長都積極任事,雖然作法不同,但他們的辛苦直接讓里民受惠。民主政治下,選賢與能,不就是這樣嗎?──轉自台灣大紀元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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