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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真調會條例 台總統批示:不應違憲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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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25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鄒景雯╱台北報導〕台灣陳水扁總統昨晚依法在七點五十九分簽署公布「三一九槍擊事件真相調查特別委員會條例」,不過總統同時批示並函五院院長指出,政府支持調查三一九槍擊案,但不應違法調查,本條例具有重大憲政爭議,應尋求釋憲或修法解決。

台灣總統府秘書長蘇貞昌昨晚受訪說明,總統有維護憲政秩序的責任,之所以在公布時也發函給五院,係因本條例已涉及院與院際的爭執,因立法權的無限擴張,侵犯獨立的司法權與獨立的監察權,依據憲法第四十四條的權限,總統自應關切。

台灣立法院本月14日晚間八點多將真調會條例送達總統府,由隔日起算,昨天是第10日,總統選在昨晚七點五十九分最後法定時刻簽署公布,總統府網站則在八點四十五分貼出。

總統令全文如下:「民國九十三年9月24日總統令:茲制定三一九槍擊事件真相調查特別委員會條例,公布之。」

惟陳總統在簽署該令時也特別批示:「總統、副總統於選舉期間同時遭受槍擊,為明事實真相自應調查。政府支持調查,但不應違憲調查。本條例既有重大憲政爭議,宜尋求釋憲或修法解決,以符憲政秩序。」

陳總統同時並以箋函致立法院王金平院長,表明上述意見,箋函內容為:「貴院本(九十三 )年9月14日台立院議字第○九三○○五○七二一號咨,關於行政院移請覆議『三一九槍擊事件真相調查特別委員會條例』,經貴院決議:『維持本院原決議』,再咨請公布乙案,本人業已依法明令公布,惟以總統、副總統於選舉期間同時遭受槍擊,為明事實真相自應調查。政府支持調查,但不應違憲調查。本條例既有重大憲政爭議,宜尋求釋憲或修法解決,以符憲政秩序。」

此外,台灣總統也以箋函致行政、司法、考試、監察四院院長,箋函內容為:

「立法院咨為行政院移請覆議『三一九槍擊事件真相調查特別委員會條例』,經立法院決議:『維持本院原決議』,再請公布乙案,本人業已依法明令公布,惟以總統、副總統於選舉期間同時遭受槍擊,為明事實真相自應調查。政府支持調查,但不應違憲調查。本條例既有重大憲政爭議,宜尋求釋憲或修法解決,以符憲政秩序。」

〔自由時報記者田世昊、陳鈺婷╱台北報導〕台灣行政院長游錫堃昨天在立法院答詢時表示,總統公布三一九真調會條例後,即成為法律,行政院將在不違憲的情況下,依法處理真調會要求配合的事項。行政院也已做最壞的打算、最好的準備,以降低真調會條例對憲政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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