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外銷中國的氰化鈉 有部分轉銷至北韓
【大紀元9月2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姜遠珍漢城24日專電)南韓產業資源部今天證實,去年6月至9月,南韓廠商在未獲得出口許可的情況下,將一百零七噸氰化鈉外銷至中國丹東市某家公司,繼而被轉售至北韓某貿易公司。
問題關鍵在於:氰化鈉為可以生產曾被投置於日本地鐵而造成嚴重傷亡慘劇的沙林毒氣之原料,被列為禁止運銷至北韓的戰略物資。
南韓產業資源部今天透露,該部於去年9月十6日即獲知了前述事實,並於同年10月10日,以違反「對外貿易法」之嫌疑,向檢方舉報了向中國外銷氰化鈉的前述南韓公司,南韓法院已於今年1月7日認定前述不法外銷之事實,對前述公司負責人判處一年六個月有期徒刑,緩刑兩年。
另外,南韓產業資源部也掌握到馬來西亞A公司向北韓出口了四十噸氰化鈉的情資,據悉,其中有十五噸是向自南韓進口氰化鈉的馬來西亞B公司買到手後,再轉售給北韓的。目前南韓當局正調查此一案件。
據瞭解,2002年2月從南韓某公司進口三百三十八點二噸氰化鈉的泰國PI公司,曾企圖於2003年9月將其中的七十多噸出口到北韓,卻在轉運過程中,被掌握到情報的南韓當局促泰政府及時阻止。
對此,南韓外交通商部長官潘基文在國會預算決算委員會上,答覆在野大國家黨國會議員金在原的質詢時表示「確有此事」,外交通商部並以書面答覆道「南韓政府於今年4月敦促泰國阻止再出口,泰國政府採取了停止裝船措施,而南韓出口企業於6月回收了所有氰化鈉。」
南韓產業資源部表示,於去年5月南韓某家公司出口至泰國的三百三十八點二噸氰化鈉中,已以再進口的方式,回收了一百四十二點四噸,其餘一百九十五點八噸在泰國內銷,並沒有轉售至北韓。
南韓產業資源部高層官員表示,為了防止氰化鈉等戰略物資經由第三國的不法迂迴外銷,將於明年2月建立有關戰略物資進出口管理資訊系統,以便捷的程序,來判定外銷產品是否屬於禁止外銷的戰略物資,同時,將透過改善相關法規制度,來加強對戰略物資的許可審查。
據悉,南韓產業資源部及關稅廳曾向在野大國家黨國會議員宋永仙提呈的資料顯示,南韓企業於2002年向泰國出口了一千兩百六十九噸氰化鈉,去年和今年(一至8月底)分別出口了一千四百九十九噸和一千零三十一噸。
同期,南韓又向俄羅斯、中國、印尼、印度、菲律賓等十個國家出口了十四萬六千零四十六噸氰化鈉,其中,對中國出口量最多,達到四萬兩千三百九十九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