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義龍:人民代表大會制適合中國國情嗎?
【大紀元9月24日訊】李鐵映最近到浙江考察時說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適合中國國情的民主政治制度。我們姑且同意他的這一說法,也不討論什麽是民主制度的問題。任何一種觀點都是應該可以證明的,要嘛可用邏輯證明,要嘛可用事實證明;當然,邏輯的正確建立在事實的基礎上是最可信的。我們先從媒體報道李鐵映的言論的邏輯關係中尋找一下證明這一觀點的途徑。
媒體報道內容:
“李鐵映在講話中指出,今年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成立50周年。作爲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從中國的實際出發、借鑒國際上的經驗所創建的,是人民真正當家作主的制度。它不同于前蘇聯的蘇維埃制度,更有別於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的兩院制,而是具有中國特色的一院制。我們創建這個民主政治制度爲中國人民的根本利益服務的。中國所需要的民主政治制度,就是能夠保證中國長期穩定、長期發展和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的一種政治設施。”
一個邏輯關係中最重要的是前提的正確,如果沒有一個正確的前提,是不能推導出有效的結論的。李鐵映對此當然明白,所以他在這段話中給他的觀點找到了一個大前提,這個大前提由三個方面組成:(一)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從中國實際出發、借鑒國際上的經驗所創建的,是人民真正當家作主的制度;(二)它是具有中國特色的一院制,因爲它不同于前蘇聯的蘇維埃制度,更有別於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的兩院制;(三)這一制度是爲中國人民的根本利益服務的、能夠保證中國長期穩定長期發展和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的。
從它的這個前提理論中,我們看出來,他認爲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具有産生的合理性、針對中國具體情況的合理性以及目的的合理性。我們對其進行逐一分析:從産生來看,這一制度産生於民國政府被推翻之後中國出現政治制度空白的基礎之上,從中國清朝滅亡以前,在中國的國土上根本沒有産生過類似的制度,國民黨時期是採用的歐、美體制的兩院制。由此來看,從中國的實際出發所指既不明確、也不符合事實;至於借鑒國際上的經驗,具體是指借鑒的哪些國家的經驗呢?
中國一直堅決反對歐、美體制,並且在多年時間裏只要討論歐、美體制就是犯罪。所以,這一借鑒來源是不可能的。而從體制的相似性和中國當時的實際來看,在中共剛剛打下天下之時,只有蘇聯的經驗可供借鑒。事實上,中國的體制基本上是完整延襲蘇聯體制而建立起了的。這也就是那句借鑒“國際上的經驗”的事實依據。這一制度是由中共通過武力方式奪取政權後建立的。此後的每次政治運動和國家危機,都是由中共高層一手操縱和任意胡爲所致。中國的經濟和文化全部由中共高層嚴密控制。人民在這些方面既沒有行爲權,也沒有言論權。人民的權利完全被扼殺。所以,那句“是人民真正當家作主的制度”與事實正好完全相反。
再從其獨特性來看,這一制度確實不同于蘇聯的蘇維埃制度,更有別於西方制度,具有中國特色。可是,具有中國特色並不能說明這一制度的合理性──艾滋病在中國傳播和泛濫的方式也具有中國特色,打土豪分田地、大躍進大煉鋼鐵和畝産10萬斤也是中國特色,文革和“6.4”血案更是具有中國特色的東西,難道因此我們就要立法保護它們嗎?特色只能說明一事物是有特點的,而不能證明其合理性。
再看其目的性,如果從理論上講,建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理論目的和人民的願望是一致的,可是很多事情不能只從理論上講,比如希特勒、薩達姆和金正日,都說是爲了國家和人民的利益,可實際上只是爲了他自己的權力這一利益。因此,一種制度到底是爲了什麽樣的目的,只能看它實行的過程和結果的實際情況如何。這一制度是爲中國人民的根本利益服務的嗎?看看幾十年來農民的狀況、民工的狀況、還有工人的狀況,無論從經濟上還是從政治方面來講,人民的利益在事實上非但不能得到服務,反而會遭受到任意侵害,在受到侵害時,人大制度的保障和服務完全形同虛設。人大在近20年的改革中,民間呼聲最高的,就是加強人大這方面的功能,而此前人大贏得“橡皮圖章”的美譽,也正是因爲它發揮不了理論上賦予它的那些功能。
所以,李鐵映所發表的這一前提理論,沒有一點能夠站在事實與邏輯合理的層面上。
作爲補充,李鐵映又說(媒體報道內容):
“世界上什麽樣的民主政治是最好的?最適合自己的就是最好的。不管天下有多少種民主或者民主政治制度,或者其他的政治形式,只有符合自己實際的才是最好的,也才是我們需要的。把世界其他國家的民主觀念和政治制度都拿到中國來試驗,沒有這個必要也沒有這個可能。”
這段話中的知識性錯誤我們不做深入的論述,比如他所說的“多少種民主”,就是一知識性錯誤。我們知道民主本身只有一種,就是人民作主;民主制度,即民主的方式可以有很多種。
這段話有兩層邏輯關係:一是符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二是把其他國家的民主觀念和政治制度都拿到中國來實驗是沒有必要和沒有可能的。
我們先看“符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這句話我們該如何理解呢?是符合中國百姓自己,還是符合中共自己?當然,用中共的理論來講,符合中共自己就是符合全體百姓的,因爲中共代表中國百姓。那麽,人大制度代表誰呢?如果中共和人民代表大會這兩個組織都代表百姓,這可就功能重復,至少應該取締一方面了。取消人大制度嗎?那李鐵映的話不是白講了,取消中共嗎?
此外,我們還可以跟著這一觀點進行一番檢驗,即人大制度是否符合中國人民這個廣義的“自己”。上文對人大制度已經進行了一些說明,我們現在需要從另外的角度來說明一下這一制度對中國人民的符合程度。中國人大50年的歷史,阻止過多少對人民進行的政治和經濟災難呢?沒有,一件也沒有,一個從來不能阻止對人民進行的政治災難和經濟災難的制度,遑論符合?
現在我們再來看第二個方面:“把世界其他國家的民主觀念和政治制度都拿到中國來試驗,沒有這個必要也沒有這個可能。”這句話從邏輯上來講,否定的是“都”,如果不是“都”,看來還是有這個必要和有這個可能的。只是,這句話似乎更像是在否定“把其他國家的民主觀念和政治制度”“拿到中國來實驗”。
那麽,這首先得有人主張“把其他國家的民主觀念和政治制度拿到中國來實驗”。誰這樣主張的呢?我不知道,從來沒有見到過這樣的主張。我臆斷一下,除了瘋子,也不會有人主張把中國作爲政治實驗室,來對其他國家的民主制度進行再驗證。那這句話就因爲失去了針對性而同時失去了意義。
所以我想,問題的關鍵還是在那個“都”字上。我們知道,中共的制度並非是中國本土的制度,而是如李鐵映所說借鑒“國際上的經驗”建立的,也就是其他國家的 “民主觀念和政治制度”。既然“都”拿來試驗“沒有這個必要也沒有這個可能”,那麽中共拿它所選定的這一個來實驗就有這個必要和這個可能了。言下之意就是,除了中共借鑒國際上的經驗外,其他人再這樣做,就“沒有這個必要也沒有這個可能”了。“沒有這個必要”還好理解,因爲已經有人在實驗,再有人來實驗,其必要性一定會大打折扣。而“沒有這個可能”是什麽意思呢?
我想這裏面還是包括兩方面:一是只有一個中國,已經有人在做實驗,就不可能同時再實驗其他的制度、二是中共根本不給實驗其他制度的可能,無論實驗的結果是成功還是失敗,它是決意不允許對這個現存的制度進行任何改變了。
通過上面的分析,人大制度適合中國國情,無論從邏輯層面還是從事實層面上,都站不腳,完全是建立在一個虛假的前提之下的,這樣的邏輯,如何能夠服人呢?
──轉自《民主論壇》(//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