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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餘名中油退休員工爭夜點費 法院判勞方勝訴

【大紀元9月2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亦偉台北23日電)一百零九名已退休的中油員工,認為中油公司在核發退休金時未將「夜點費」列入退休金計算基準,集體向老東家要求應給付差額退休金,台北地方法院審理認為,「夜點費」確符勞基法保障的勞務對價關係,因此判決中油應給付差額,總額超過新台幣一千七百三十二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這批員工都是民國五十、六十年間進入中油任職,他們都已在過去五年陸續以專案方式從台北營業處退休,但他們發現,當初上班時每月除有固定薪資,還會領到輪值午班、大夜班的額外「夜點費」,退休員工們認為這些錢符合勞基法中的「薪資」定義,不應排除在退休金計算標準之外。

但中油認為這筆「夜點費」是體恤員工所發的購買宵夜福利,其性質應與勞基法施行細則所訂的「誤餐費」相同,不能做為「工資」的一部份,雙方無共識因此尋求司法解決。

法院判決認為,這批中油員工分三班輪班制工作,無論擔任午班或夜班,均屬固定工作制度,領取「夜點費」則屬公司「經常性給付」範圍,且兩者有明顯勞務對價關係,「夜點費」符合勞基法定義的「工資」,判決包括康義益在內的這一百零九名員工勝訴,中油須給付這批退休員工因漏列夜點費計算而少發的退休金差額,每人約可領到數萬元至十數萬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