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級籃賽轉播 ESPN以兩千七百五十萬取得
【大紀元9月2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吳協昌台北22日電)超級籃球聯賽轉播權之爭急轉直下,在籃球協會理事長王人達的強勢主導下,ESPN同意一年兩千七百五十萬的費用,也確定ESPN再度保有超級籃球聯賽第二季的轉播與行銷權。
籃協今天再度召集七支球團代表,以及行政院體育委員會、ESPN進行轉播權協調會,會中先行確認籃協與ESPN之間的合約,認同ESPN透過公開招標方式,取得超級籃球聯賽三年的執行單位資格。
球團曾經提出自組聯盟的意見,不過,行政院體育委員會競技運動處處長彭台臨表示,體委會去年基於推廣籃運的立場,積極促成超級籃球聯賽的開打,去年也繳出不錯的成績單,體委會支持依照合約行事,由球團自組聯盟,體委會將無法給予包括場館、替代役等各項支援。
王人達則指出,籃協也希望依照合約行事,然而,部份球團不認同ESPN原本提出的兩千萬元轉播權利金,基於市場機制,雖然ESPN稍早也同意追加到兩千四百萬元,但仍希望ESPN能再提高到兩千七百五十萬,並要求ESPN大中華區董事總經理孫淑芳現場立場打電話向新加坡亞洲總部詢問。
孫淑芳在表達ESPN與籃協合約有效的立場之後,也向亞洲區總裁杜可斐請示,並獲得同意,確認拿下第二季的轉播與行銷權。會後並簽下會議紀錄,決議籃協與ESPN之合約依法處理,第三年度籃協有依法裁量權,而ESPN九十三年度應支付之回饋金額(轉播、行銷權利金),經協果議結果為新台幣二千七百五十萬元整,期盼SBL超級籃球聯賽持續舉辦,圓滿順利。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