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2日報導】(中央社台北2日電)廈門遠華特大走私案主犯賴昌星助手﹑前廈門海關官員王泰盛﹐在澳洲雪梨申請學生簽證被拒﹐多次向法庭上訴﹐纏訟兩年多後﹐澳洲聯邦法院合議庭已判決上訴失敗,他將被驅逐返回香港。
中新社今天報導,四十六歲的王泰盛是前廈門海關官員﹐自二00二年2月在雪梨住所被澳洲移民部人員帶走後﹐一直被拘留在雪梨維拉活黑民羈留中心﹐因為即將要被驅逐出境﹐所以還被安排編入外逃高風險的第一期營。
王泰盛曾經是廈門海關關員﹐一九九0年代在廈門屬於中層官員﹐負責進口貨物的流動。九四年他辭去海關工作﹐替賴昌星做事﹐並於九五年取得單程證移居香港。
九九年8月﹐王泰盛持旅遊簽證由香港抵達雪梨﹐隨即申請學生簽證﹐就讀三年期的工商管理課程。一年後他申請續簽時﹐澳洲移民部稱﹐他品格不合格﹐拒絕申請﹐並立刻拘留﹐等候驅逐出境。王泰盛因此循求法律途徑上訴。
澳洲聯邦法院在二00二年底就駁回王泰盛的上訴。此後﹐他又多次向法庭上訴﹐反對移民部長以國家利益理由拒絕簽發學生簽證。
廈門遠華走私案涉及的走私金額約四百億元人民幣﹐牽連甚廣﹐先後有三百多名官員被控貪污罪﹐包括前廈門海關關長楊前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