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18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劉志原╱台北報導〕阿里山鄒族達邦社頭目汪傳發父子,發現陳姓漢人至原住民部落採集蜂蜜,父子倆認為陳某盜採原住民部落蜂蜜,將陳某車上的一桶蜂蜜扣留,但卻遭法院依搶奪罪判刑六個月、緩刑兩年確定,汪傳發父子認為自己是捍衛部落權益,並未犯罪,在法律扶助基金會協助下,將聲請非常上訴。
汪傳發父子昨天自阿里山北上參加法律扶助會、台灣人權促進會、民間司改會等團體舉行的記者會,汪傳發以母語喊出,爭尊嚴、要平等,汪傳發的兒子汪建光則說,自己是執行原住民的領域管轄權,但沒想到卻被判有罪。
去年2月,阿里山鄒族達邦社頭目汪傳發由兒子汪建光開車搭載,預定前往鄰近部落奔喪,行經汪建光承租的國有林班地產業道路上,汪傳發父子見路旁停放一輛車,下車盤查,並在車內發現一桶卅五斤的蜂蜜及電鋸等工具。
汪建光表示,這明顯是漢人至原住民土地盜採蜂蜜,他為了保護部落權益,而將蜂蜜搬下車(事後已歸還給陳某 ),打算報警處理,但因當時趕著奔喪,而暫將蜂蜜放在自己車上,不料卻反遭陳某控告涉搶奪罪,且法院還判他們有罪,他說,沒想到盜採者反成了被害人。
汪建光強調,長久以來,漢人不斷侵害原住民的土地,掠取原住民的資源及財產,他以盜採蜂蜜案為例表示,漢人以電鋸等先進器材,大量盜採原住民土地上的蜂蜜,侵害原住民權益,但卻不必負責任,希望政府重視此問題。
在場聲援的台灣人權促進會會長吳豪人教授則說,陳水扁總統針對原住民議題曾表示是「國中有國」、「新夥伴關係」,但此判決凸顯出法院審判時,並未尊重原住民習慣及傳統,而以漢人的思維來處理原住民事務,他呼籲,政府應該要承認原住民對於財產的詮釋權。
法律扶助基金會秘書長鄭文龍律師說,犯罪必須是在行為有不法意思下才構成,而汪氏父子是為保護部落權益而留置陳某車上蜂蜜,並未有不法意圖,他認為法律對於原住民傳統、習慣應予尊重,故將協助兩人提出非常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