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一位已全家移民美國的國企老總
【大紀元9月15日訊】作為中國最大企業排名62位的國有企業老總,我去年全家移民美國。無論在美國還是在國內的要好的同學、朋友對我舉動都不理解,是不是“出了什么問題?”, 要么是“撈夠了”?要不然怎么會放棄多少人打破腦袋都搶不到的位置,到美國從零開始呢?!可不是嘛,深圳最年輕的享受“正局級待遇干部”,深圳6大國有集團公司之一的老總,統治一万多名員工,操控號稱近百億(約十多億美元)的資產,同學、朋友,甚至上海交大、清華等母校都引以為榮的成功人物,國內活得那么滋潤,到美國做一個“入不了主流社會的二等公民”,作出這樣的選擇,如果沒有什么深層原因,誰信呢?!這些想法我能理解,在沒有干過國企老總之前,我也只看到做國企老總比販毒更來錢,更別提有多風光,但當上國企老總后,真切体會到,干這個工作比販賣毒品風險更大,更難干!
就拿我熟悉的深圳為例,1995至2000年間任職的大行企業(市屬一級企業)老總的“入獄率”超過了50%,毒販被抓的比例有這么高嗎?!95年,深圳市政府搞了一個“百億工程計划”,培植6個到2000年銷售超百億的集團(特發集團、建材集團、萊英達集團、賽格集團、能源集團、鹽田港集團),5年后,這6個企業銷售加起來還沒有超百億,到是6個企業中,有5個企業的“一把手”,包括能源的勞德容、建材集團陳小雄,特發集團的陳宏明、鹽田港集團的劉定桐等被拘捕了,更慘的是,跟隨他們的私党、甚至一些家人也牽連被捕。在這樣的環境下,有誰能不提心吊膽,專心工作或享受職務消費呢?!
國企老總的活儿不是人干的。它逼著你“要么貪污受賄,要么鞠躬盡瘁”,實際上你“鞠躬盡瘁”也行不通,自己“不敢撈”,但堵了別人的財路,最終也是沒有好果子吃的。當然,既不被抓,又能“撈錢”的國企老總也有,但必須滿足三個條件:一是要貪得足夠多,即便“有事”,也可以有足夠的錢“消財免災”。國內對貪官有一句順口溜:百十万坐牢、千把万可跑,上億元逍遙。貪了億万就能逍遙法外,原因很簡單,“有錢能使鬼推磨”。我就認識那么一位老總,住著上千万的別墅,從中央到地方立案查了不知多少次,不但沒事,而且,紀檢系統的一些主要領導都成了他的“摯友”;其二,就是“聯系領導,不吞獨食”。深圳某集團的老總,企業改制時,給自己分了一點股份,員工到處舉報,引起中紀委的重視,該老總“放話”,要是我“進去了”,誰也別想好過,結果,紀委到企業的工作組都在去企業的路上了,都被領導叫停,他被調動一下工作了事;其三,有穩固的后台撐腰,比如上面所說的什么人的秘書、子女之類的,只要“后台老板”不倒,他們盡可放心伸手。就我管理的集團內,就有很多,如號稱四平“黑老大”的林治國,自稱是某現任國務委員的干儿子,在我們投資四平涂料公司時,明目張膽地將我們2000 千万資金卷走;某原全國人大委員長的儿媳,在我們下屬的深圳興達,從事對外貿易,弄出1億多元的窟窿;某元老的儿子,在我們下屬的中華自行車公司,弄出2 億多元的爛帳。對于這些事,誰追究,誰倒霉,明智的做法就是請他們到其它地方再去發財。
—–轉載—–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