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民女訴被所長警察長年強姦 上訪招毆打追殺
【大紀元9月14日訊】乞求婦聯為弱女子撐腰﹐伸張正義﹐懲辦強姦犯王永吉。
王永吉是敦化市黃泥河林業局第一派出所指導員﹐後期提派出所所長職務工作﹐現調國保科工作﹐職務不知。
97年7月上旬﹐王用槍逼我說﹕“你今天跟我走﹐不走就殺你。”我害怕死﹐我想孩子﹐孩子太小﹐王把我領到派出所強行扒掉我上衣﹐又扒下衣﹐一夜姦污三次。
以後我打工在黃泥河﹐王又多次到我單位找我同他合房﹐我不從﹐王就把槍掏出來﹐說﹕“不走就殺你。”我被王霸佔四年之久﹐我喝了三次藥﹐沒死了。
2001年我有了身孕﹐王不讓把孩子生下來﹐用腳猛踢我小腹二次﹐我當時在地打滾地叫﹐後我去了醫院做了小產﹐小產後仍舊流血不止﹐被迫子宮摘除了。
因子宮摘除﹐我不能過正常人的性生活。
二年做了四次小產﹐誰會讓自己的妻子在二年做四次小產呢﹖王是想要我死在小產上﹗
2002年﹐王永吉打電話告訴我﹐你再往上告﹐我就殺了你﹗我當時向螺河煤礦中崗派出所報了案﹐民警張紅接的案﹐民警張紅說蹲坑抓王永吉﹐在我家住﹐張紅用警匕逼我同他睡覺﹐我不從﹐張紅講﹐睡不睡覺﹐不睡就殺你﹐我在威逼下同張紅睡了覺。
我向黃泥河公安局局長報了案﹐局長講﹕我只能讓他(指王永吉)下崗。
我又上黃泥河政法委報案。政治委李杰處理﹕明早八點你來﹐給你五千元回家看病。結果﹐派四個人來打我﹐並揚言殺我﹐一分錢沒給我﹐我就嚇得回家了。
我回到家第二天﹐這四個人到處打聽李秀梅家在哪住﹐我弟弟接待了這四個人。這四個人講﹕“告訴你姐﹐再告﹐連你也殺﹐把你全家都殺了﹗“
過一個月我向省紀檢告狀﹐省紀檢把狀子轉到州紀檢﹐州紀檢姓彭﹐姓單的兩個人來處理。
彭﹐單講﹕“沒有證據你告不告了﹖”
我講﹕“告。”
這兩人臉就變色﹐鼻子就抽抽了﹐講﹕“小小的弱女子﹐不能怎樣”﹐拍拍屁股走了。
公安局殷陰局長退二線了﹐還有姓卜的。他們講﹕“不同我睡覺就打”﹐打得我眼睛對眼﹐小手指頭骨折﹐臉青一塊﹐紅一塊的。用手抓頭髮往牆上克﹐頭部都是大包。
還有五個公安人員﹐我不知姓名﹐但我認識他們﹐這五人都多次打我﹐還找社會人打我﹐逼我同他們睡覺。
我天天在監人監督下生存﹐我這次進京告狀﹐是借了二百元﹐偷着跑到首都申冤﹐乞求婦聯為我撐腰﹐主持公道。
難道人長得漂亮﹐好看﹐就要遭到野獸的慘害﹐強暴﹐就沒有生存之路嗎﹖
萬分乞求婦聯為弱女子主持正義﹐給弱女子一條生存之路。
控告人﹕李秀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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