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圖﹕北京不法警察整人的陰招
【大紀元9月11日訊】北京作為中國的首都,這些年一直在調用、招募警力鎮壓來自全國各地的法輪功學員﹐北京不法警察還「發明」了一系列陰招折磨、侮辱堅持信仰的修煉者。
這些手段不需要很多警械、刑具,即使被迫害致死﹐受害者身上也看不見明顯傷痕,表現出的是心臟病、腦血管破裂一類的症狀。
以下是大陸法輪功學員投書明慧網﹐演示北京不法警察整人的部份陰招﹕
1、“背銬”
在北京天安門分局和各個分局的看守所裏,經常對拒絕說出姓名和喊口號、煉功的法輪功學員實施背銬。
如圖將雙臂一上一下銬在一起,十分疼痛。因為一般人的胳膊很難這樣銬在一起,所以警察施暴時經常是趁人不備,一瞬間一股猛勁把受害人的胳膊搬到一起,很容易造成骨折。
2、“抱頭蹲下”
這是進北京勞教人員調遣處之後,等候登記姿勢。
被送進北京勞教人員調遣處的學員必須在各隊裏用抱頭蹲下的方式等候登記,雙眼只能看腳尖,如被發現是在看斜前方的地面,都要被吸毒“小哨”或警察打頭或脖子。2001年上半年以前,還要求必須踮著腳尖蹲著,如果踮不住,就要被踢臀部。
登記時同時要求寫“我因擾亂社會秩序被勞動教養,保證遵守勞教所的所規所紀”的“保證書”。對不寫“保證書”的法輪功學員,警察就要採取暴力手段強制他們寫,所以每個人的登記時間都很長。
其他人都要用這種姿勢繼續等待。很多老年學員和在看守所裏被迫害身體虛弱的學員接二連三的摔倒或暈倒,又被踢起來。
3、“報告、到、是”
“報告”、“到”、“是”是調遣處生活中的“行為規範”,分別對應三個動作。凡有事要問警察時要立正站好喊“報告”,聽到警察叫自己的名字要立刻抱頭蹲下喊“到”,聽到警察命令要低頭抱手(左手在裏,右手在外扣在小腹處)立正喊“是”。
警察把這三個動作連起來逼迫不寫“保證”的法輪功學員連續做,要求動作迅速,讓人手忙腳亂還不能出錯,三個動作算一次,至少做300次以上,通常做500次。這樣反復蹲起,做完後雙腿腫脹,只能叉著腿走路。
在調遣處走路必須貼牆邊,而且要低頭抱手,雙眼看腳尖,用力跺腳。任何情況下不允許正視警察,不能和警察同時行走。後來2001年底在法輪功學員集體抵制下,變成排著隊齊步走。
4、跪著打飯
要求所有被勞教的人(其中多數都是法輪功學員),每天三次打飯時必須單腿跪下向警察乞討,後來在一批又一批法輪功學員的抵制下改成鞠躬90度,同時說:“X大隊X班勞教人員XXX請求打飯。”
聲音小的和說錯一個字的都要在旁邊罰站不給飯吃。拒絕說和拒絕跪(鞠躬)的馬上就被守在發飯警察旁邊的其他警察和“小哨”揪進隊部(警察辦公室)折磨。
5、“飛著”
這是一種最殘忍的體罰,痛苦的難以形容。法輪功學員被送進勞教所後,要被迫誣蔑法輪功的謊言。第一輪拒絕承認法輪功是X教的往往都被採用“飛著”的方式體罰。
這種頭向下、脖子貼牆,胳膊、手向上貼牆的姿勢一般人很快就會感到頭要炸了,連10分鐘都受不了。法輪功學員卻被逼迫一“飛”就是一個小時甚至幾個小時。關押在北京新安勞教所的一位法輪功學員被強迫“飛”了整整一夜,清晨時,她失去知覺,一頭摔進旁邊的床底下。
6、“壁虎爬牆”
一條腿抬起,一條腿站立,上身貼牆,雙臂向抬腿的一側斜伸,身體重心很不平衡,還要求上身保持正直。
7、“面壁”
這是比較常用的體罰。其實就是罰站。但在勞教所裏罰站都是要求在牆壁前,面衝牆壁,一站好幾天,有的法輪功學員被連續罰站18天18夜,腿腫得流水,腳一穿鞋就出血。更極端的“面壁”要求雙腳呈“一”字形貼牆根,全身從頭到腳都貼在牆上,鼻子尖頂在牆上,雙眼還必須睜開,盯著牆。這麼近的距離,人看一會兒就會暈,只要一閉眼立刻就被打頭(有頭髮擋著,看不見外傷)。
8、“騎摩托”
類似武術的騎馬蹲襠式。經過各種折磨,幾個月後再不接受洗腦的法輪功學員就要被送進集訓隊。在集訓隊裏除了有電刑、籠子等刑罰外,也經常用體罰的方式進行長期迫害。“騎摩托”是集訓隊裏常用的一種。雙腿彎曲站立,雙臂握拳平伸,讓人四肢同時受苦。
9、梯子捆綁
把受害者兩腿固定在梯子上,用封條封住口,捆住手,然后把腦袋強行壓向腿面用膠帶固定住。梯子就是在勞教所上下床鋪那种鐵床的梯子。。
發生地點:北京市團河勞教所二大隊勞教人員宿舍里,當時的大隊長是蔣文萊,副大隊長是倪振雄。法輪功學員魏如潭曾遭此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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