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明陽:賄賂「教育」始自小學
【大紀元9月11日訊】一年一度的教師節又到了。學生們以及其家長都忙碌著爲老師買禮物。商場的商人們個個都笑逐顔開,看著慷慨的學生和家長們,掙錢的機會又來到了。在教師節來臨之季,學生爲辛勤的園丁,送上一份祝福倒也無可厚非。可是,學生們爲了在學校得到老師的重視,送的禮物是逐年加厚:小到自家產的西瓜、水果,大到手機與家用電器,甚至直接給送人民幣。剛開始時,老師們是不肯接納的,可總抵擋不過家長的苦苦哀求,如不收下禮物,似乎老師不近人情世故。久而久之,老師已習慣成自然了,所有禮物一概笑納,並且論功行賞,根據家長送的禮多少來確定對待學生重視程度。其中包括“班級幹部”、 “三好學生”、“積極分子”、“紅領巾”以及“共青團”。如此這般地,兒童的心裏先學會了“賄賂”。他們知道,通過“賄賂”可以得自己想就得到的東西遠比通過自身努力奮力來得容易與便捷。所以,兒童在求生的本能的第一課就學會賄賂,而通過賄賂得來的實惠,往往又可以獲得收益。比如說當了班長。一些學生爲了在班級獲得個什麽“委員”級別,也會賄賂班長以達到個人想要達到的目的。
常言說得好,上梁不正,下梁歪。中國社會生活中,從中央到地方,從城市到農村,賄賂是生活本能的第一技能,其中包括,在政府機關的,下級賄賂上級;在單位的,賄賂領導;在商業中的,賄賂工商局、稅務局;在軍隊中的,賄賂首長。
我曾經服過役,一個半似笑話的軍中常言“要想先入黨,青春獻給女首長”。雖是一句笑談,但卻說明瞭軍中的腐敗程度。爲什麽要入黨?因爲共產黨掌握著軍隊,想要升官,就必須先得到通行證,那就是黨票。
同時我也經過商,在中國無論是大小商人,都有一個體會,如果按國家工商與稅收規定(是否是國家還是地方部門的規定,我沒有搞清楚),如實上繳稅費,那麽你的商業行爲就是虧損,不得以只好賄賂官員,得到寬大處理,少收你些稅費,你才能盈利。在中國商業界有句格言說:“讓不讓你幹,工商局。讓不讓你掙錢,稅務局。”其中含意是:你想要經商,首先得得到工商局的批准;如果你想要掙錢,稅務局把你的稅訂得高高的,恐怕你連粥喝都不上了。無奈何,你想要立足,你就必須“賄賂”。
而最次等的農民,想要包塊好地還得賄賂村長。最最下等的“人”──罪犯,他們如果不去賄賂管教──“管教”是中國監獄對獄警的統稱──,那麽你在服刑期間,將受到非人的待遇,任何髒活、累活都降臨在你頭上,打罵不用說,那是家常便飯。如果你去賄賂管教,同時再賄賂監獄,那就是爲監獄捐款,警察們稱爲是爲監獄做出了突出貢獻,你不但在服刑期間受到“禮遇”,同時還可以提前釋放。在這充滿“賄賂”的大地上,你想做一個“清白”的人,恐怕是難上加難啊。
賄賂需要成本,這是在賄賂之前行賄之人必須考慮的問題。比如,商人在賄賂稅務局時需考慮:我賄賂你多少錢,你要爲我免除多少稅費,當然不可相等,否則就失去了賄賂的意義。那麽下級賄賂上級官員,如何計算得失呢?那自然就是以賄賂後所得到的職務大小來計算了。如何收回成本?當然是靠受賄與貪污來收回成本,並且需要積蓄更大的賄賂資金以取得更大的賄賂效果。看看靠這樣升上來的官員他能爲民辦事嗎?他不去貪污受賄行嗎?如此迴圈,最後一個腐敗的政府就是這麽形成了。之所以在中國越是叫喊打擊腐敗、反而腐敗越是猖獗,因爲在打擊的口號下,正是收回成本的大好時機。所以在中國就形成了一個奇怪的現象,那就是,警察怕沒有人犯罪,交警怕沒有人違章,檢察院怕沒有案子可辦,法院怕沒人打官司,醫生怕沒有病人,甚至火葬場怕沒有死人,因爲,那樣他們將失去收回賄賂成本的機會。
賄賂的技能中國兒童從小學入學開始就學習、實踐,一直到大學時代。他們從耳聞目睹到親自行賄,一批行賄的合格學生不斷畢業走上社會,周而復始,中國國民素質不斷“提高”,形成一個全民行賄、受賄的“風尚”。中國爲人師表的教師們,你們也在埋怨社會風氣的敗壞,埋怨政府官員的腐敗,但你們有沒有想過,他們的腐敗根源卻在你們那裏播了種的。他們腐敗技能卻是從你們那裏學來。如此的社會風氣,將來的中國社會,最爲追求上進的詞恐怕非“行賄”莫屬了。
──轉自《民主論壇》(//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