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轉民領雙薪 立委再斥國防部說謊
【大紀元9月11日訊】〔自由時報記者王貝林╱台北報導〕繼披露國軍軍士官退休後轉任文職還領雙薪的不當情形後,民進黨立委湯火聖昨再召開記者會,批評台灣國防部對他所提的弊端不思改進還公然說謊,他將提案修法,杜絕這類濫開人事後門還領雙薪的不合理做法。
台灣國防部軍事發言人室前日對湯火聖披露的「軍職轉文職」現象,表示回任文職及領雙薪,都是依法辦理,且自九十二年2月起,已無國軍退伍後再轉任聘僱人員情形;湯火聖昨日拿出國防部的統計名單反駁,強調去年2月後還有二十二名軍士官退休後轉文職。
湯火聖表示,這二十二人中,除了五名教師及一名技士外,其餘十六人全部坐領雙薪,且多是退伍當天即回任的高級軍官,相當不合理,轉任的職務,不少是僱員、福利員、文書員等一般行政文書人員,並無特殊專業,大可交由替代役處理,沒理由花大把銀子聘僱上校、中校退役的高級軍官「屈就」。
湯火聖指出,國防部強調依法讓這些人領雙薪,根據的是「陸海空軍軍士官服役條例」第三十二條,但這二十二人薪資從三萬一千多元到十三萬八千多元,全都高於該法條第一項第一款「月薪低於委任第一職等三萬零二百八十元」的領取雙薪標準,且其中僅有一名「指泊工」屬技工,符合領雙薪的條件,其餘二十一人均以「軍事單位一般及評價聘雇僱用各等人員」的名義聘僱,規定含糊籠統,成為國軍大開濫用私人的後門。
〔自由時報記者彭顯鈞╱台北報導〕台灣國防部軍事發言人黃穗生昨日表示,國軍九十二年2月起「管制進用」轉任文職之軍職退役人員,並非「完全禁止進用」,有關文字上的出入造成外界和立委的誤解,經與立委湯火聖充分溝通後,雙方已化解誤會。
立委湯火聖9日質疑「軍換民坐領雙薪」一事,國防部9日發布新聞稿指出,為了落實國軍精進案之人員精簡政策,國軍已於民國九十二年2月廿6日「管制進用」軍職退役人員轉任文職之聘雇人員。
這項說法昨日遭到立委湯火聖強烈質疑,並指出國防部所指的日期後,仍有多人為軍轉任文情形出現,批評國防部說法不確實。
黃穗生對此表示,管制進用並非禁止進用,國防部9日對外的用語上的確不夠精確,文字上的出入造成困擾和誤解,未來國防部將加強改進。
黃穗生指出,國防部十分重視立委的意見與指教,將深入加以評估,做為未來調整做法的參考依據,昨日亦與湯火聖委員充分溝通,雙方已化解誤會。
黃穗生強調,國防二法實施後,國防部希望眾多優秀的文職人員前來國防部服務,減低或消除對聘雇人員之需求,以避免爭議。
〔自由時報記者彭顯鈞╱台北報導〕台灣銓敘部指出,關於退休後再任有給職公職能否再領月退休金,軍職人員與一般公務人員適用不同法令,形同差別待遇。考試院已函送立法院審議的公務人員退休法修正草案,已將停發的範圍擴大至退休再任公職一律停發月退休金。
銓敘部指出,依據現行公務人員退休法第十二條之規定,公務人員於退休後,再任有給職之公職者,即應停發月退休金及其優惠存款。然而,軍職人員依據陸海空軍軍士官服役條例第卅二條,退伍軍人再任各機關學校技工、工友或軍事單位聘雇人員,不論待遇多寡,均不需停發月退休金。兩者之規定,確有不同。
銓敘部指出,目前公務人員之退休金足以維持退休生活,因此,考試院已函送立院審議的公務人員退休法修正草案,已將退休後再任有給職公職停發退休金的範圍擴大,亦即凡是退休再任有給職公職,不論待遇多寡,均應停發月退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