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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農民調查》作者被訴 網民從趙燕對比中美

【大紀元8月9日訊】(美國之音記者東方8日報導) 美國之音: 今天的對比新聞節目,我們為您安排了兩個內容。首先介紹中國安徽省的一個地方官員起訴《中國農民調查》的作者陳桂棣、春桃夫婦,同時還起訴人民文學出版社的案件。這個案件將於8月24號正式在安徽阜陽開庭。這個中共地方官員告作家的案子引起海內外的關注。我們要請為陳桂棣和春桃夫婦辯護的律師介紹案情,並且介紹作家本人對這個案件的看法。 在對比新聞的第二部份,我們接著介紹中國網民對中國女商人趙燕在美國被毆打一事的不同看法,並且對比分析美國和中國在人權監督體制上的不同。

*貧窮罪惡苦難無奈抗爭沉默感動悲壯*

《中國農民調查》是安徽作家陳桂棣、春桃夫婦的力作。作家在作品中描繪了中國農村“想像不到的貧窮,想像不到的罪惡,想像不到的苦難,想像不到的無奈,想像不到的抗爭,想像不到的沉默,想像不到的感動和想像不到的悲壯”。

本用血與淚寫出的反映當前農民生存狀態的報告文學,面世後隨即引起熱烈反響。在短時間內,雜誌脫銷,單行本印數達10萬冊。

*被點名官員興訴*

然而,在中國農村罪惡,苦難和抗爭的後面,隱藏著地方官員的腐敗,擅權,以及對農民的欺壓。這篇報告文學中點名提到的一名安徽省地方官員,阜陽市政協副主席張西德,向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訴訟,將作家陳桂棣、春桃夫婦和出版《中國農民調查》的人民文學出版社告上法庭。

*北京法律專家:不應受理*

北京一位法律專家在接受中國媒體採訪的時候認為,阜陽市法院根本就不應該受理這樣的案件。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保障了公民監督和批評政府官員的權利,中共官員對作家和出版社的起訴根本不應當進入司法程序。作家是出於社會責任感寫出了這篇報告文學。作為當時的安徽臨泉縣縣委書記的張西德,不但不應該對作家提出什麼起訴,反而應該主動對縣裡所有的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執行以及農民的疾苦承擔最終責任,向農民公開道歉,並且採取措施,改善農民的待遇。

不過,張西德卻不這麼認為。他認為自己的名譽受到了侵害。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受理此案的當天,居然向人民文學出版社發出了一份公函,聲稱“根據原告張西德的申請”,要求該社在此案審理期間“不要繼續出版《中國農民調查》。

*原告說官司必勝*

目前這個案子的最新進展如何,被告作家的律師雷延平向我們介紹說,八月2號雙方律師進行了第三次證據交換,“目前正在為8月24號的開庭進行準備工作。原告說我們的官司輸定了,他是這樣認為的。中國存在著行政干涉司法的現象,這不是什麼特殊的現象。”

安徽官員張西德在接受中國國內媒體採訪的時候說,“陳桂棣他輸定了。我想這一點他心裡最清楚。”

*行政干涉司法 法庭黑箱作業*

觀察家指出,張西德對官司的自信心並非是盲目樂觀。中國沒有真正的司法獨立,行政干涉司法的現象仍然十分普遍。

香港明報報導說,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之所以受理此案,是因為考慮到張西德本人是阜陽市重要官員,另外他的兒子在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擔任法官。8月2號法庭就案情舉行證據交換的時候,拒絕媒體採訪,民眾旁聽。法律專家說,這明顯違背了中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開舉證,質證”的原則。

*春桃:只要一息尚存 仍然繼續寫作*

作者春桃表示,盡管這本書在中國已經被禁止發行,但是,只要一息尚存,他們仍然將繼續寫作,把農民的疾苦訴諸筆端,喚醒更多的人的良知。

*中央會為維護親民形象而干涉?*

中國問題分析人士說,地方小官僚起訴為民眾疾苦而寫作的作家和出版社的做法,顯然和目前胡錦濤和溫家寶努力在國際和國內舞台上扮演的親民形象不符。中央也許會出於維護自己親民的形象而干涉此案,把這個海內外引起廣泛關注的案子,作為胡、溫新政中保護農民權益,重視三農問題的某種標誌。

*中國網友從趙燕事件讚美國人權保障*

接下來,我們繼續介紹趙燕在美國被警察打傷的事件在中國民眾中的反應。

網友atong2439從中國公民趙燕在美國被美國執法人員毆打致傷一事,對比分析了中美兩國在人權保障管理體系上面的現狀。他從九個方面對中美兩個國家在處理類似趙燕事件時的不同進行了分析。

首先美國執法人員毆打了中國公民,這是對人權的嚴重侵犯,美國本身也認為是不可接受的。

其二,事件發生後,美聯社等美國媒體可以自由迅速不受封鎖地對事件進行報導,說明美國的媒體對人權保障的監督在有效地起作用。

其三,面對美國政府執法人員對外國公民的公民權利的侵犯,美國的律師能毫無後顧之憂地立刻承擔起維護受害人合法權益的責任,說明美國的律師能及時為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

其四,趙燕受傷後,不但能在美國及時得到治療,還能從一個美國官方以及非官方的慈善人權基金中得到所有醫療費的資助,可以找紐約最好的眼科醫生,牙科醫生,心理醫生,這說明受害人的治療在美國得到一定的保障。

其五,美國政府為此專門向中國政府和人員表示道歉,這說明美國政府對保障人權重要性的認識是充分的。

其六,美國的司法機關不因為被告是政府執法人員而拒絕受理案件,說明美國的司法機關對保障人權起到有效的法律監督作用。

其七,美國執法人員在受到指控後,在還沒有被法院裁定有罪之前,已經立刻被停職反省。說明美國的執法人員在面對指控時只代表他個人,而不代表美國的全體執法人員,也不因為他屬於執法人員而受到政府機構的庇護。

其八,該執法人員以往的不良記錄能迅速被媒體披露公布,說明美國執法人員的執法表現處於透明度較高的受控狀態。

其九,由於對警方過分使用暴力的指控將由普通美國人組成的陪審團裁決,可以保證不會發生官官相護的局面。

*對比美國9點, 提出中國9問*

這位中國網友在總結了美國方面在趙燕被打後採取的措施之後,對比中國的人權保障管理體系。提出這麼幾個問題。

首先,在中國是否存在公民被執法人員毆打致傷的事實?如果有,是比美國多?還是比美國少?中國公民被中國的執法人員毆打致傷後,這樣的事件在所在地的媒體上能否被允許自由迅速地報導?中國的律師能不能無後顧之憂地替這類受害人辯護?受害人是否能得到及時的治療?目前中國有沒有為這樣的受害人的治療提供資助的機構或團體?一旦發生這樣的事情,中國政府的部長會不會公開向受害人道歉,並譴責這樣的侵害人權的事件?中國的司法機構會不會受理指控執法人員的侵害人權案件?中國的執法人員在受到類似的指控後,會不會立刻被停職反省,並不受到所在地單位和政府的庇護?中國的媒體能否公開披露執法人員過去執法中表現不好的記錄?中國的司法機構能公正地裁決執法人員在執法中侵害人權的案件嗎?

*誰給誰上了一堂人權課?*

對比中、美人權體制之余,中國網友不禁要問道:趙燕事件到底反應出美國對人權的尊重還是無視與踐踏?到底是誰給誰上了一堂人權課?在抗議和譴責發生在美國的侵害中國公民人權事件的同時,是不是也應該允許老百姓同樣抗議和譴責發生在中國的執法人員侵害公民人權的事件?我們的社會又該為那些受害者提供怎樣的援助?怎樣來防止同樣的不幸在中國發生?我想這才是我們不能不思考的關鍵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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