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達宏:政治鬥爭把羅太太的貪圖方便小錯變成國家亂源大罪

高達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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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7日訊】說句公道話,羅太太確實犯了錯,按照規定她不能使喚護衛總統家眷的警衛人員去做私人的事情,是應該負起將公器不當私用的責任,但是,話又說回頭,這種在家庭生活上貪圖方便的過錯,事情根本不需要立法委員ˋ監察委員大動干戈,又是記者會,又要調查彈劾,把它當成禍國殃民,國家亂原來看待。事情如此無限上綱的發展,所呈現的其實就是活生生的政治鬥爭。

在官場上,經常有所謂「在職者的方便」,也就是有公家的特別福利和服務,就會經常會有「方便一下自己」的情況產生,這種情形官越大越常發生。因為政治場上,有時候很難區分公家和私人的事務。這有點像國家元首以個人身分參加活動,但是,不論他到那裡依舊是國家的元首,他的護衛ˋ保安系統都要跟著動員,這種情況公私無法分別,也不能分別﹔總統乘坐專機的情況也是如此。

其實泛藍媒體的記者如果到所有的營區和各軍種司令的家門口去守候不難抓出類似的情節。如果休假用軍車送自己到車站,與職務無關,按照規定卻是違法「私用」,但是,軍區主官休假總不能叫計程車到營區來載人吧?尤其是負責著整個軍種的司令,他們的「方便」也是有著「安全」的因素,以他們對整個國家的重要性而言,這是可以包容的方便,所以從來沒有人予以苛責﹔同理對於他們的家人也是如此。

總統的居家當然可以備有官方ˋ私人兩套「駕駛系統」,但是卻會造成兩堆大部分時間沒有事情做的人事,這種開銷耗損,對公私來說都是一種損失。況且,辦理私事ˋ公事總有難以區分的時候,是否兩種車子要同時開出去?所以單以「規定」嚴格的來辦理,有時候連規定也難以規定。

針對羅太太事件而倡言「扁亂」的宋楚瑜捫心自問,為官數十年從未以公家車輛載送家人?家中上下從未動用公家人員幫忙私事?如果宋楚瑜有膽量說從來沒有,大概也沒有人會相信,況且這事也不難查證。

違規使用公家車輛和人員,按照規定要如何處理?以目前的資訊來看不外乎警告ˋ整頓ˋ罰款ˋ追回墊款,處理和處罰的方式不難也不複雜。如果以法律的層面來看,羅太太所犯的過錯,只是屬於輕罪。

可是從這次的羅太太事件中,我們看見了有人想把「將辦公室的原子筆帶回家」的過失當成「搶銀行」的重罪來辦理,在政治上的無限上鋼,小題大作,把只需要警告和重新整頓的過錯小罪,宣揚成國家的亂源,還動員了立法委員ˋ監察委員,赤裸裸的政治鬥爭所耗損的社會成本,遠遠超過羅太太所犯的過錯造成的公家損失。

人性是軟弱的,時時都會犯個小錯,但是,人性卻不常是邪惡的,不是人人會做出天理難容的罪惡。對於人性的邪惡,我們必須決不寬容的施予嚴懲,但是,對於人性的軟弱,我們要教導要勸善,讓其改過修正。

所以羅太太事件,勸善修正足已,責其禍國亂政,大可不必。

〔附註〕大官大人的家,隨便一抓就有出不完的小錯,有人不滿泛藍藉著羅太太事件如此惡搞陳水扁,就把連戰的女兒,在師大專職任教又擔任企業董事長,不當兼差的事情銃了出來,作為平衡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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