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訪村長李小成在大遊行前夕被拘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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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7日訊】中國信訪村2萬餘村民舉行「8.7」大遊行被依法「視為許可」。

「村長」之一李小成卻被非法誘騙、拘押,訪民、訪友聚集右安門派出所前抗議。派出所警察竟說不出李的任何罪名,此距公安部令發佈《公安機關適用繼續盤問規定》不足3天。

為抗議遼寧省等各地腐官對在北京大量本省訪民長期迫害、摧殘,維護數萬在京被迫上訪、生活極慘的訪民的正當合法人權,引起中央領導高度重視中國信訪群體,嚴懲連年迫害訪民的各省惡官兇手,中國信訪村的一些村民委託自己信得過的「村幹部之一」李小成先生,於2004年7月30日依法向北京市公安局遞交了到天安門廣場集會、遊行、示威的《申請書》(上報稿)[見附件1],但是,直到2004年8月5日北京市公安局,沒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集會遊行示威法》第九條之規定在「申請舉行日」前兩日將許可或者不許可的決定書面通知本次集會遊行示威的負責人李小成,導致本次申請「依法成功」。

5日中午,本次集會遊行示威的負責人李小成立即向中國上訪村的數萬村民,依法發出「8.7天安門大遊行申請成功」的通知[見附件2],村民將該通知自發複印,廣為張貼,奔走相告。

5日下午17點左右,李小成先生接到一個電話,電話中一個自稱「記者」的人,約李就在上訪村緊邊的橋上談談,要採訪等。隨後李失蹤,當日未歸,訪民四處打聽尋找未果。6日,訪民繼續尋找,在北京市公安局豐台分局右安門派出所終於見到李小成先生。現場警察、保安拒絕幾十位訪民與李談話、接近,李只能擺擺手。訪民質問李犯了甚麼法?是甚麼罪?現場警察拒絕回答和無言對答。截止本稿發出,李小成先生已經被非法拘押28個小時。而且,李小成先生這次在天子腳下被非法關押,距離8月3日公安部部長周永康簽署第75號公安部令,發佈《公安機關適用繼續盤問規定》才不足3天!

李小成先生也是在北京上訪的一名普通、淒慘的新疆訪民,1951年生,1971年入伍,1973年入黨,1975年提干,濟南軍區軍醫學校訓練部藥理藥化室教研室教員,1981年轉業,鄭州市化學製藥廠製藥工藝工程師,1993年下海,1997年在新疆伊犁被「農四師法官搶劫集團」搶劫至今。在7年赴京上訪的生涯中,看透了腐敗制度、官吏的無恥嘴臉,根據大量耳聞目睹的事實,寫出了《中國共產黨的極端政治腐敗》之一、之二、之三、之四等文章,在訪民中廣為流傳,身受社會各界人士的好評[見附件3]。

2004年8月6日21點發

附件1:

到天安門廣場集會、遊行、示威的《申請書》(上報稿)

鑒於以遼寧省接(截、劫)訪團為代表的地方駐京工作人員,長期以來在國家各接訪口,主要是在國家信訪局群眾來訪接待室門前,層層設卡,圍堵攔截上訪群眾,經常、多次推搡、毆打上訪群眾,打傷、打殘、打死、非法逮捕、關押、拘禁上訪群眾。遇害群眾數以千計。

遼寧省劫訪團為代表的地方駐京人員的行為,嚴重侵犯了《憲法》第33、37、38、4l條賦於上訪群眾的公民權利,觸犯了《刑法》第234條、238條……。

鑒於上述侵害仍然在繼續中。

依據《憲法》第33、35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集會遊行示威法》和《集會遊行示威法實施細則》之規定,請求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首都北京天安門廣場舉行集會、遊行、示威。

一、集會、遊行、示威的目的

1、提請中共中央政治局、國務院關注上訪群眾。
2、爭取全國各屆的同情和支持。
3、爭取世界人權組織的聲援和支持。
4、要求追究打人兇手的刑事責任。
5、向被打、被打傷、被打殘和被打死的上訪群眾實施國家賠償。

二、集會、遊行、示威的方式

1、瞻仰毛主席遺容:瞻仰人民英雄紀念碑;瞻仰國旗。
2、呼口號。
3、演講。
4、唱《國際歌》、唱《國歌》、唱《社會主義好》。

三、集會、遊行、示威的口號(標語、橫幅同)

1、以法治國
2、懲辦兇手
3、反對腐敗
4、打倒貪官
5、保障人權
6、尊重人權
7、還我人權
8、社會主義好
9、上訪有理
10、上訪合法
11、上訪無罪
12、中國共產黨萬歲
13、中華人民共和國萬歲

四、集會、遊行、示威的人數:1~2萬(估計)
五、集會、遊行、示威的車輛數:零。
六、集會、遊行、示威的音響種類和數量:便攜式喊話器若干
七、集會、遊行、示威的起止時間、地點及基本程序:
1、集會、遊行、示威的起止時間是:2O04年8月7日早八點起,中午12點結束。
2、2004年8月7日早八點在毛主席紀念堂東側集中。
3、以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上訪群眾為單位列隊。
4、瞻仰毛主席遺容,肅穆。
5、出毛主席紀念堂南圍牆門後,口號起。
6、隊伍向西,繞毛主席紀念堂西側向人民英雄紀念碑行進。
7、到達人民英雄紀念碑時,口號止,肅穆。分東西兩路環繞人民英雄紀念碑,行注目禮。
8、隊伍向國旗行進,在國旗前集中,行注目禮。
9、共同呼口號。
10、合唱《國際歌》、《國歌》、《社會主義好》。
11、解散。集會、遊行、示威結束。

八、《中華人民共和國集會、遊行、示威法》第十五條規定:「公民不得在其居住地以外的城市發動、組織、參加當地公民的集會、遊行、示威。」第三十三條規定:「公民在本人居住地以外的城市發動、組織當地公民的集會、遊行、示威的,公安機關有權予以拘留或者強行遣回原地。」因以遼寧省劫訪團為首的部份地方住京工作人員的侵犯上訪群眾的憲法權利的案發行為地是首都北京,所以不得己舉行的集會、遊行、示威的維權行為地也應該在首都北京。故此,請中共中央政治局,全國人大、國務院變通批准實施《示威法》第15條、第33條之規定,並責成北京市公安局批准此次在天安門廣場舉行的集會、遊行、示威活動的申清。謝謝!

中共中央政治局、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
北京市政府、北京市公安局

集會、遊行、示威負責人:李小成
二零零四年七月三十日

手機:13120177315
聯繫地址:北京火車南站西南1公里處:中國上訪村

附件2:
關於《八.七》天安門廣場集會遊行示威的通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集會遊行示威法》第九條之規定,本次集會遊行示威的主管部門:北京市公安局,沒有在「申請舉行日」前兩日將許可或者不許可的決定書面通知本次集會遊行示威的負責人李小成,因此,申請在二OO四年八月七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首都北京天安門廣場舉行的集會遊行示威已被依法「視為許可」!

特此

周知

二OO四年「八.七」示威負責人:李小成
2004年8月5日

附:《中華人民共和國集會遊行示或法》第九條:[申請的批准]主管機關接到集會遊行示威申請書後,應當在申請舉行日期二日前,將許可或者不許可的決定書面通知負責人。不許可的,應當說明理由;逾期不通知的,視為許可。

附件3:

《中國共產黨的極端政治腐敗》(一)

新疆農四師中級法院以羅建平為首的四個法院院長、四個法官夥同兩個可以判處死刑的搶劫、盜竊、詐騙罪犯,用製造民事假案、用國家暴力脅迫、搶劫軍隊轉業幹部李小成21萬餘元財產的政治腐敗、司法腐敗大案,已經歷時七年!

七年中,被害人書寫了三十多萬字的控告材料,向中共中央、各級黨政、司法機關控告。送出、郵出的控告材料累計有1000公斤,打印、複印、郵寄費共用了五萬餘元,至今不僅仍杳無音信,被害人還被新疆自治區高級法院關押了十五天!

被害人有理由相信:「新疆農四師法官搶劫集團案」受到了中央、中央政法委、中央紀檢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國家公安部的包庇!

事實是:中共中央以七年「不作為」包庇;最高人民法院用32個月拒不立案再審包庇,法律規定是必須再審並在6個月內審結;最高人民檢察院用30個月拒不立案複查包庇,法律規定是:必須立案並在3—6個月內審結;公安部用不立案包庇,法律規定是:對新疆伊犁地區公安局撤銷可以判處死刑的重大搶劫、盜竊、詐騙的司法腐敗大案,應該立案審查。一個國家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墮落到「耍賴」的地步,這應該是一個極其危險的信號!

「農四師法官搶劫集團案」和「包庇農四師法官搶劫集團案」,說明了中國當前司法極端腐敗和執政的中國共產黨的極端的政治腐敗!在中國,用各種各樣的手法侵犯老百姓的利益的實質,都是在國家暴力脅迫基礎上的搶劫行為!城鎮中房屋的野蠻拆遷,隨意侵佔農民耕地轉手倒賣,借「改制」侵吞國家和人民的財產事件的實質是搶劫!是共產黨員貪官污吏們藉著「開放」實施的新一輪的野蠻的「跑馬圈地」!這與新疆農四師四個法院院長夥同兩個可以判處死刑的罪犯,使用製造假案搶劫的實質是一致的!中國應該把類似農四師法官搶劫集團的製造社會嚴重混亂的法官殺一批!否則不足以平民憤!

一群法官夥同罪犯搶劫的案件,是滑天下之大稽的極端的邪惡!是西方資本主義國家也不齒的司法腐敗案件!這種特大的政治腐敗,司法腐敗受到從地方到中央所有黨政司法機關的包庇,證明了中國當前的極端政治腐敗!證明了中國共產黨的極端的政治腐敗!報刊報導的2003年上半年8371名中共黨員攜款外逃,3.6萬名黨員幹部向境外轉移81億美元的財產(折合660億人民幣),平均貪污每個中國人50元。說明極端政治腐敗是當前中國共產黨內的普遍現象。新疆農四師法官搶劫集團案只是冰山的一角,是全豹之一斑,具有無可爭議的代表意義!另外,浩浩蕩蕩的上訪隊伍帶來的幾乎都是共產黨極端腐敗的信息。上訪的難民們除了一些抱有懷疑的信任外,更多的是理直氣壯地要求共產黨兌現承諾,履行黨的宗旨,實現黨的責任和義務!要求共產黨不要再踐踏人民群眾僅存的一點最起碼的人權和公民權,不要愚弄和踐踏國家法律!

中國共產黨極端政治腐敗,還表現在中央主要接待人民來訪機關的接待中。在最高人民檢察院接待室,往往上訪人剛說出一句話,接待員就拿出一張路條說「到XX地方去」,接著就由保安出來把上訪人推走。安徽一位老婦人的兒子有明顯的自衛、自首情節卻被槍斃了。最高人民檢察院接待室的19號接待員在接待窗口—上用擴音器對這位老婦人羞辱道:「你兒子被判處死刑,都己執行了,你還告甚麼告!回去吧!」是最高人民法院接待室把上訪人當罪犯吼叫和訓斥!公安部接待室則用麥克風辱罵上訪人!

用推諉、欺騙來掩蓋中國共產黨極端的政治腐敗是不可能的。這樣的做法只能是自欺欺人、掩耳盜鈴、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在事實、證據、法律面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中央紀檢委,用耍賴和鴕鳥政策無法動搖上訪人的決心!接著就是變本加利的侵犯人權和壓制民主!

在北京永定門西街甲一號的國家信訪局接待站的門口,數個月一直有來自地方各省市、自治區的公檢法人員的有組織的攔截(劫)群眾上坊的嚴重侵犯人民上訪權力的事件。在第十屆人代會召開期間,最多時,在中央來訪接待站的門口,停著數百輛公、檢、法的警車,數千名截訪人員站在長長的通道裡,誰敢進接待站就打誰!無恥、野蠻到了極點!

問題是:截(劫)訪至今仍在繼續。有理由相信:「截訪」受到了中央的縱容和支持!北京國際飯店總統套房的租金是每日四千美元。而位於北京火車南站背後的「上訪村」內的雙層大通舖旅館每人每日的租金是三元。處在低萬餘倍一極的生活窘迫的上訪難民,還經常受到「人民警察」的騷擾和強制遣返!請問前總書記江澤民、現總書記胡錦濤先生,難道這就是「鄧小平理論」!這就足「三個代表」!這就是「;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

設想一個口口聲聲「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黨,一個「把群眾利益放在第一位的」黨,一個「不允許任何黨員脫離群眾,凌駕於群眾之上」的黨,一個「最大政治優勢足密切聯繫群眾」的黨,如此對待人民!如此對待群眾!如此腐敗不堪!如此侵犯人權!如此無法無天!如此不知羞恥!

對於共產黨員來說,貪污、受賄,搶劫、侵犯……,是政治墮落的表現。許多黨員思想政治的墮落與硬把資本主義說成是社會主義、把反馬列主義說成是馬列主義、把比西方資本主義還野蠻的資本主義說成是社會主義的政治欺騙來說,無疑存在著一定的因果關係!但是,中國共產黨政治極端腐敗的狀況,根子是凌駕於國家和法律之土的體制決定的。對於國家和法律來說,中國共產黨的權力是不受監督的「絕對權力」、「絕對的特權」!「絕對權力」必然滋生腐敗!「絕對的特權」

中國共產黨既然倡導「依法治國」的文明、先進的治國理念,就是承認了「國家,法律至上」的基本原則!這是一個中國政治的歷史性進步!也是中國共產黨剷除特權滋生的腐敗的根本!問題是,中國共產黨怎樣,何時從目前的凌駕於法律、國家之上的「太上皇」的位置上退下來,真正成為「憲法」管轄下的「社會團體、組織」中的一員。以「國家監督」、『法律監督」和「人民、監督」遏制和杜絕腐敗!否則就有「葉公好龍」之嫌。中國共產黨當前的極端的政治腐敗,沒有資格繼續成為中國人民的領導核心!沒有資格獨霸國家政權!單純依靠中國共產黨的自我約束機制根除腐敗的構想是不理智的。也是不可能的!

溫家寶總理關於「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是非常的精闢、非常動人的話語!同時,人民更希望看到溫總理有真正「愛民」的大手筆,大行動。比如:制定《人民來訪接待法》,規範中央的接待工作程序;組建《國家援助律師團》,幫助拿不起律師費的窮人打官司;建立《中央人民來訪接待大廳》,提高接待效率;成立《國家招待所》,接濟那些被冤枉、被搶劫、被侵犯的絕望的上訪人,使他們不致睡臥在北京的大街小巷旁,使他們不致被凍死,餓死在橋洞裡!只有這樣,才能震懾和根治腐敗!保障人權!到那時,國家幸甚,法律幸甚,共產黨幸甚,上訪的難民們幸甚,愛民總理也幸甚!

李小成
二零零四年六月一日

李小成,男,1951年生,1971年入伍,1973年入黨,1975年提干,濟南軍區軍醫學校訓練部藥理藥化室教研室教員,1981年轉業,鄭州市化學製藥廠製藥工藝工程師,1993年下海,1997年在新疆伊犁被「農四師法官搶劫集團」搶劫至今。

《中國共產黨的極端政治腐敗》(二)

我國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共產黨內的貪官污吏究竟貪污、侵佔了多少國家資產?利用國家暴力脅迫、搶劫和變相搶劫了多少人民的財產?這也許是一個永遠的未知數!但是,根據新華通訊社主辦的「參考消息」2004年5月14日所報導的材料推算:2003年一年中,共產黨員貪官污吏侵吞的國家和人民資產不少於2000億人民幣。改革開放按15年計算,共侵吞人民的財產不低於30000億元人民幣!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82條規定和相關司法解釋,貪污10萬元既可判處死刑,可以判處3000萬貪官死刑。如果一個貪官貪污的數量按100萬元人民幣計,應該槍斃300萬貪官!

顯然,上述的推算結果與數千萬上訪案例反映出的共產黨員幹部貪污、腐敗的事實基本上是一致的。這一推算結果同時意味著:中共中央既使有反腐倡廉的決心,胡錦濤總書記的「對腐敗分子要有一個處理一個,決不手軟」講話儘管如此強硬,但是,要在短期內解決數百萬貪官污吏,基本上是一個不可能的事情,這應該就是中央各接訪單位把上訪的難民們當做足球踢來踢去的真實原因!把一切都怪到肖揚的頭上,無疑又是一個天大的冤枉!

問題是:中央應該把困難的和問題告訴人民!告訴群眾!對上訪群眾採取打、罵、綁架、壓制是一種黨中央和政府中央的裝腔作勢!是一種黨中央和政府中央的聲厲內荏!是一種黨中央和政府中央的荒謬絕倫!要掩蓋30000億元的浩浩蕩蕩的大搶劫,是不可能的!

解決上訪問題的根本出路在於中央首先端正態度!對不能及時制止30000億的大浩劫承擔責任和錯誤!在此基礎上,正確對待上訪和—上訪群眾,首先解決幾個緊迫的問題:1、解決露宿在街頭的上訪群眾的食宿。2、責令各省市自治區的公檢法機關立即停止劫訪犯罪活動,特別是遼寧省的劫訪團。3、責令各接訪單位的接訪人員對上訪人員以「先生」、「女士」稱呼,而不是像最高人民法院接待室那樣對上訪人像罪犯一樣吼叫。4、責令各接訪單位向—上訪人供應足夠的開水,而不是像最高人民法院接待室那樣每天只象徵性地向上訪人提供一點兒開水。5、依法批准上訪群眾到天安門廣場示威遊行。6、立即釋放因參加示威遊行被關押的上訪群眾。7、立即向在各中央接訪單位被打致傷、致殘的上訪人實施國家賠償。

越來越多的上訪難民意識到:自己與共產黨貪官污吏的鬥爭是一場你死我活的鬥爭!不把貪官污吏送上刑場和送進牢房,被侵犯、被搶劫的財產刁;會自行物歸其主!不鬥爭就只有永遠受欺壓!與其坐以待斃,不如拿起法律武器,向剝奪自己公民權、人權的腐敗抗爭!因為不爭只有死路一條!爭,還有一線生機!

30000億財產的詐騙、盜竊和搶劫案是一場真真切切的浩劫!如此浩劫,嚴重損害了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在人民心目中的光輝形象!嚴重損害廠黨和人民群眾的血肉關係!嚴重損害了人民群眾對共產黨的感情!是一個極端嚴重的政治問題!

出現這樣大規模的浩劫,說明了相當數量的黨員幹部的政治墮落,說明馬列主義的意識形態在相當數量的黨員幹部中出現了崩潰!

對這種嚴重的政治局面,中共中央應該檢討所推行的思想路線和政治路線。中共中央應該對此承擔責任!2004年3月5日溫家寶總理在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上的政府工作報告中和對此報告的決議中,閉口不提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這是不是意味著公開的背棄、背離和背叛?中央的這種背棄、背離和背叛和相當數量的黨員幹部的政治墮落有沒有關係?中央這種錯誤的思想路線和政治路線與3萬億人民幣的大浩劫有沒有直接聯繫?

人總是要講一點精神的。一個國家也要講一點兒精神。「弱肉強食,有錢能使鬼推磨」的社會制度不是中國人民的理想社會制度!

人民既需要豐富的物質享受,也需要高尚的精神追求!人比其它動物的高尚和區別就在精神!進棄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必然使「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處在了一個無源之水、無本之木的尷尬境地。

壓制民主,侵犯公民的憲法權利不是偉大、光榮、正確的中國共產黨應有的作為!維護每一個普通黨員和公民的合法權益是黨和國家應盡的職責和義務!依法治國是萬民擁戴的正確的政治路線!問題是要言必行、行必果,取信於民!不能把「憲法」和法律當作政治花瓶,不能把「憲法」和法律當作政治欺騙的工具!

2004年3月的一天,幾個上訪人到北京市公安局的某部門申請就「人權」寫入憲法舉行遊行慶祝活動。頃刻來了一群戴口罩、戴墨鏡的人,對幾個上訪人大打出手!一邊打還一邊說:「叫你們高興!」

持續幾個月目前仍在進行的截(劫)訪犯罪活動,是最野蠻的踐踏法律、踐踏人權的行為!人權問題是公民權問題!是法律柱石問題!是人心問題!是政權問題!是關係國家和黨的命運的轟頂大問題!中央應該請幾個大學教授,好好補上「人權」這一課!所有的政府官員都要補這一課!

中共中央解決上訪群眾問題應該樹立一個基本的方針,那就是黨的「三大作風」!中國共產黨之所以偉大,除了宗旨以外,就是「理論聯繫實際、實事求是、密切聯繫群眾」。「三大作風」是中國共產黨深得民心的根本,是光輝形象的根本!中共中央應該牢牢把握住毛澤東等老一輩的無產階級革命家指引的這一永恆的真理和道路!不要偏離!不要拋棄!不要背叛馬列主義、法律和人民!背叛是沒有出路的!

為了主張所有上訪群眾的合法權益,為了捍衛上防群眾的人權和公民權!為了協助配合黨和政府向腐敗開戰!上訪群眾希望在2004年7月1日中國共產黨誕辰八十三週年紀念之日,到偉大祖國首都的天安門廣場去瞻仰毛主席遺容,瞻仰人民英雄紀念碑,參加升國旗儀式。我們還要高歌一曲《社會主義好》!不過,當黨中央聽到上訪的群眾唱到「…共產黨是我們的好領導,說的到,做的到,全心全意為人民立功勞…」時,應該有羞愧之感!羞愧之餘,應該就30000億浩劫向全國人民道歉!

李小成
二零零四年六月十六日

李小成:男,1951年生,1971年入伍,1975年提干,濟南軍區軍醫學校藥理藥化教研室醫用化學、藥物學,分析化學、拉了文教員,1981年轉業,鄭州化學製藥廠製藥工藝工程師,1993年下海,1997年在新疆被一群共產黨員法官變相搶劫後破產。

住址:新疆霍爾果斯口岸邊防連巷子1號。郵編:830521
電話:0999—8792439手機:13120177315

《中國共產黨的極端政治腐敗》三

上訪的難民們的冤假錯案為甚麼長期得不到解決?誰在指揮著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務院接待辦.人人接待辦等接防口把上訪難民踢來踢去?誰用蔑視、踐踏憲法和法律包庇應該依法受到嚴懲的貪官污吏們逃避法律制裁?是誰在操縱對中國人民來說少得可憐的一點兒人權和上訪權實施大規模的姿意剝奪和侵犯?是中國共產黨中央!是中國共產黨中央政治局!

在人民、憲法、法律與貪官污吏之間,中央政治局選擇了貪官污吏!這種勿庸置疑的根本性錯誤抉擇,是中國共產黨的悲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悲哀!是中國人民的悲哀!正是因為中共中央的錯誤的思想路線和政治路線,導致了國家的腐敗不堪!使這個原本偉大、光榮,正確的黨和偉大的國家變得如此的支離破碎!

湖南婁底的—位小姑娘,當地公安局一個刑警大隊長開車壓斷了其侄女兒的腿,傷未好就被公安人員強行拖出醫院;然後把她家的兩口肥豬搶去作醫療費,全家受到公安人員的毆打。當這個小姑娘上訪中央後,在公安部的配合下,將其用手銬銬在61次特快列車上押回婁底市,然後以「無理上訪」為由拘留十五天!

湖南永州的—位女士,因出庭作證當地公安機關毆打他人致殘,其妹妹在法庭宣判涉案公安人員的當天晚上失蹤至今八年,同時有人向該女士家中送去一顆五四手槍子彈和安裝定時炸彈進行威脅。該女士多次上訪,至今問題得不到解決。

李小成指控的新疆農四師四個法院院長夥同兩個可以判處死刑的罪犯,用製造假案變相搶劫李小成的案件,證據是伊寧市公安局出具的鐵證,卻被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公安部拖著不辦!

中共中央的做法,違反了《中國共產黨黨章》中的諸多條款,違反了《憲法》,違反了《刑法》!中央念念不忘對人民的普法教育,自己卻變成了普法教育的死角!這豈不是天下第一大諷刺和笑話!中央應當摒棄封建專制主義,從根本上、從法律上、從制度上遏制腐敗!

胡錦濤總書記,從上邊的案例上,您覺得中國人民有沒有人權?有多少人權?您不覺得被戴上頭套、手銬押回去的上訪人可憐嗎?你不認為他們冤枉嗎?如果許許多多的百姓們說,當今的中國共產黨不如昔日的國民黨反動派!您能接受嗎?您不認為中央應該徹底檢討目前反法律、反人民的立場嗎?

上訪的難民們對中央目前的對待上訪的政策堅決反對卻寄予厚望!這充分表現在他們對《社會主義好》這首中國人民最喜愛的歌曲的第二段歌詞的改編上,這是:「共產黨好,共產黨好,共產黨是我們的好領導,說的到,做不到,全心全意為自己撈鈔票,我們相信胡錦濤,要把貪官污吏全打倒!全打倒!」

「三個代表」是一個全新的政治理念!人民需要的是實事求是、表裡如一、言行一致!要代表依靠自己的誠實勞動發家致富的先進的生產力,而不是靠搶掠致富的新生的官僚資產階級:要代表現代文明、進步的社會方向,不要代表封建專制的沒落的政治殭屍;要代表法律、國家和人民,不要代表貪官污吏這群詐騙犯、盜竊犯和搶劫犯!

為了國家的長治久安,為了杜絕和震懾腐敗,我們的國家需要建立一個類似於香港「廉政公署」那樣的國家監督機構。該機構的級別應與政府同級平行,叫做「國家人權廉政公署」,最高級別應與國務院同級,歸人大直接領導。該機構的權限應為:有權對所有政黨、國家機關、組織、團體、實施法律監督!有權在必要時隨時調動警察和武警!有權對國務院付總理以下級別的公務員決定逮捕!有權監督黨和國家的最高級領導人並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報告……。

今年七月一日,是偉大、光榮、正確的中國共產黨建黨八十三週年紀念日。在這偉大的日子,我建議人權被踐踏、被侮辱的上訪難民們到偉大首都的天安門廣場去旅遊!自行地、自願地旅遊!沒有組織、沒有口號、沒有旗幟的徒手自助旅遊!。不要違反與《憲法》牴觸的北京市政府關於不許在天安門廣場遊行示威的規定!到天安門廣場去拜謁毛主席的遺容,去瞻仰人民英雄紀念碑,去向國旗致敬!當然,上訪的難民們有權向毛主席泣訴冤屈!有權告訴英雄和先烈們,他們的血不會白流!眼前的黑暗,不過是歷史長河中的一個漩渦,會很快地消失的!上訪人有權向國旗討要本屬於他們的人權!

胡錦濤總書記、國家主席!請通知國家的軍隊、國家的武警、國家的警察,請他們保障上訪難民們到天安門廣場旅遊的權力!保障他們的這一打了折扣的憲法權力不再受侵犯!保障他們的人身權、健康權、生命權不受侵犯!保障他們不致於像豬狗一樣被扔進警車裡!

拜託了!總書記、主席大人!

李小成
二零零四年六月二十七日

李小成,男,1951年生,1971年入伍,1973年入黨,1975年提干,濟南軍區軍醫學校訓練部藥理藥化室教研室教員,1981年轉業,鄭州市化學製藥廠製藥工藝工程師,1993年下海,1997年在新疆伊犁被「農四師法官搶劫集團」搶劫至今。

住址:新疆霍爾果斯口岸邊防連巷子1號。郵編:830521
電話:0999—8792439手機:13120177315

《中國共產黨的極端政治腐敗》(四)

2004年7月9日上午9時,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103號接待員通知說:「你的申訴被駁回了!』』李小成很平靜地回答說:「這是一個沒有羞恥的國家!」

一個盜竊38萬餘元並能有數項重罪的案件,判決結果是被害人向罪犯支付28萬餘元。這就是「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四師法官搶劫集團案」的基本案情。這個用製造假案實施搶劫的案件,涉及六個法院院長,六個檢察院檢察長,一個公安局長在內的四十多個法官,警官、檢察官瀆職犯罪!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四師中級法院「(1997)農四經終字第27號民事判決書」是一個足以打破基尼斯世界司法腐敗記錄的全球最卑鄙、最無恥、最不要臉的搶劫式判決書!最高人民法院正是和這樣一個判決書捆在了一起!

從農四師兩級法院一、二審搶劫式判決書上便可以得知:1、這是一樁特大盜竊詐騙案,農四師兩級法院把此案當作民事案件審判。2、農四師兩級法院把涉及—卜七萬餘元盜竊款的偽證未經法庭庭審就偷偷塞進案卷並作為判決的依據使用。另外,農四師兩級法院根本程序違法的事實,受到伊寧市公安局刑偵大隊的「付桂芳盜竊詐騙案」偵察卷的支持,那裏面有得到印證的罪犯口供和盜竊犯罪的不可辯駁的證據鏈條。

從2004年7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曹建明付院長講話到7月9日駁回李小成的申訴僅僅只有七天。由此,不禁使人置疑最高人民法院「8月底前全面消理涉訴—上訪案件」的誠意和方法!對李小成申訴的駁回,難道這就是最高人民法院解決涉訴上訪案件的誠意?那麼,曹建明付院長的「申訴有理的、嚴格依法儘快解決」的話,究竟是人話還是鬼話?最高人民法院究竟是想與證據和法律保持一致,還是要和地方上的貪官污吏們保持三個「一致」!「與公安機關妥善處理」是刁;是意味著「鎮壓」?曹建明7月2日講話是不是「鎮壓動員令」?

曹建明付院長氣壯如牛地講「對上訪老戶和有重大影響的涉訴上訪案件組織公開聽證」。那麼,就拿「李小成民事申訴案」開刀,在中央電視—台組織—場聽證會。李小成拿不出證據,就殺李小成的頭!否則,就殺涉案法官和法院院長的頭!讓全國人民和中共中央政治局看看當今中國司法界究竟是一付甚麼嘴臉!

解決上訪問題的基礎是實事求是。上訪反映的問題,是日益激化的社會矛盾的真實、鮮明的寫照。矛盾的焦點,是中國共產黨領導—切的中國社會的極端的政治腐敗!我們的許多法官、警官、檢察官和政府官員在「錢」字的面前,可以出賣自己的靈魂,可以不知有羞恥二字!我們國家相當——部份權力掌握在流氓、地痞、無賴手裡!上訪要解決的矛盾焦點是中國共產黨空前的政治腐敗問題,對於這一主題,最高人民法院提出「8月底前全面清理」是缺乏理智的又一次吹牛和又—次欺騙!可曾知否,中國已經不是一個機械地輕信謊言的時代了。

中國極端的政治腐敗反映到司法界,就是極端的司法腐敗!對於這一點,中共中央是深信不疑的。中央紀檢委辦理貪官污吏的案件還必須「異地審判」就是—個鮮明的證據!這充分說明當前地方司法腐敗猖獗到了足以與中央集權分庭抗禮的地步!中央尚且如此,叫百姓到哪裏去「異地審判」!

清理上訪案件必須和反腐敗鬥爭聯繫起來!要認真做到一旦案件查下去,不管涉及到誰,必須「決不姑息,決不手軟」!最高法院要「步調一致,口徑—致,處理結果一致」和「公安機關」把涉訴上訪的冤民逼上絕路,逼上死路,逼上不歸之路!如果像「駁回李小成小訴案」—樣,最高人民法院和新疆的貪官污吏「步調一致,口徑一致,處理結果一致」的「清理」得以實施,就是意味著把這個黨,這個國家送上死路、絕路、不歸之路!

中國的人權觀念和人權狀況落後的程度到了一個令人瞠目結舌的地步!湖南永州的劉滿元因任村清查小組組長,查到村主任貪污22萬,不出二個月就被捏造了罪名拉到公安局打斷了脊椎骨,還被用了把耳朵掛在小便上的酷刑,判了四年刑。他妻子陽小平上告被法院和公安局以「到北京上訪罪」拘留十五日依據是「執行區委、區政府文件、批示」。

山東濟南的老人孫守祿(64歲),老伴兒王煥梅(62歲)為自己兒子的死上訪8年,不僅反映的問題得不到解決,還受到涉案公安人員的多次毒打和關押。2004年4月26日上午8點,兩位老人在堂堂的中央國務院,人大信訪接待室門口遭到毒打!老倆門雙雙被打成骨折,遍體鱗傷,無人過問!中央國務院、人大接待室尚且長期被一群流氓、地痞、無賴盤踮著,幾乎天天有人被打,被打傷!請問胡錦濤總書記,溫家寶總理,你們在哪裏?如果巴掌大的首都的人權都保障刁;了,短期內解決全國的冤假錯案從何談起?如果人民群眾上訪的權力都沒有『保障的話,請問:中國共產黨在哪裏!

中共中央曾經倡導「整合反腐資源,合成作戰,發動民眾積極參與反腐」。上訪的人群應該是一個龐大、有力的反腐資源,它所反映的黨和政府官員腐敗的事實令人觸目驚心!—個案件查下去,就是—群、一窩的貪官污吏。中央如果有反腐敗的誠意和反腐敗的決心,就應該充分使用上訪資源!而充分使用上訪資源的前提是:保障上訪載體信息的正常輸入。保障上訪載體信息的正常輸入的前提是:必須堅決處理作惡多端的遼寧省暴力劫訪團為代表的地方黑惡勢力!否則,中央無法取信於廣大上訪的冤民!中央應該清楚,保障卜訪冤民們的人身權利、健康權利不受侵犯,是中央最起碼應該做到的職責和義務!

當前,中央各主要接待來訪的窗口陷入了一片混亂和無序狀態,往往上訪人填寫的登記表遞進窗口,就被各劫訪團們抽去,甚至像最高人民檢察院接待室對待王煥梅、孫守祿那樣,配合地方黑惡勢力迫害上訪人!中央接訪口和地方劫訪團「合署辦公」對付上訪人的現象,是對憲法、對法律、對人權、對公民權的粗暴踐踏!這樣的局面如果持續下去,中國沒有公理可言!如果這作為一個地方貪官污史為掩蓋白己的罪行而向中央機關行賄的途徑的話,中央的貪官和地方的貪官就會像曹建明所講的達成「三個—致」,「清理」必然是鎮壓的代名詞!

目前,擺在中共中央政治局面前的一邊是法律和人民,一邊是敗壞黨和國家的貪官污吏。中央最終的抉擇,對於這個黨和這個國家來說,都是生死抉擇!反腐是這個黨和國家的唯—選擇!是唯一的出路!不要踐踏法律和鎮壓人民!不要企圖愚弄和出賣人民!中央應該清楚地認識到,在改革開放後建起的高樓大廈下面遮蓋著的,的確是—個破敗的、支離破碎的、百孔千瘡的和沒有靈魂的國家!幾乎每天都在發生的衝擊黨和國家機關的事件,經常發生上訪冤民的自殺事件,2004年7月12日,同時發生在北京火車站的五人割腕自殺案件和最高人民法院接待室附近的23人跳樓自殺案件,和7月16日中南海門前四人服毒自殺案件說明:人民在哭泣!人民在流血!人民們在絕望!

人民衷心地希望中央改過自新!希望中央重新做人!希望中央回頭上岸!希望國家走向幸福和光明!僅此而已!

李小成
二00四年七月十八日(//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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