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農民耕地被佔4年 逾千人生活無着落
【大紀元8月5日訊】〔大紀元記者黃毅燕報導〕吉林省吉林市船營區歡喜鄉虎牛村農民耕地被佔4年。180戶農民聯名上訪﹐控告交通局違反《土地管理法》出動警察強行施工﹐非法關押上訪人員。法院不予立案﹐致使兩千多人生活無着落。
虎牛村地處山區﹐距吉林市6公里。于2000年9月﹐中鐵十三局為建市外環公路﹐無償佔用該村耕地296.55畝農田。當地公安揮舞警棍驅趕抗議的村民﹐其中農民楊代武被關押在法院一天。楊被釋放時﹐法院沒有任何解釋。村民多次上訪﹐向省政府﹑北京中央﹑以及國土資源局反映情況﹐被置之不理﹔致使當地兩千多人生活沒有着落﹐靠拾荒為生。本報記者就此案電話採訪了當事人之一于有國。
電話中于有國向記者透露了四年來的有關情況。于說﹕“在老百姓一份錢沒到手的情況下﹐就用推土機。涉及到202戶﹐2000多口人的良田和責任田。大伙都拒絕。說是法院來執行﹐但既沒有通告﹐也沒有補償﹐老百姓就不讓動這個土地。於是法院的法警和當地公安把楊代武抓起來。”
于表示﹐農民是弱勢群體﹐中國法多﹐但官員們執行的少。法律是給群眾和老百姓定的﹐不是約束政府領導的。為了利益﹐他們做這種事都是上下串通的﹐處處得好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制定的《土地管理法》﹐建立外環公路本身是違法的。而且還違反了刑法﹐因有行賄受賄的過程。
于對記者說﹐99年9月朱容基總理通過一法律﹐並在人大中聲明過﹐凡是涉及土地的問題﹐司法部門不得介入。按照中國現行法律﹐我們完全可以起訴有關部門。此案不屬於民事訴訟﹐而是刑事訴訟。法院不予立案﹐不開庭。
于還說﹐老百姓沒辦法的情況下﹐按照現行法律﹐想通過上訪的途徑﹐要求任何一級的政府﹐哪怕是作假也好﹐拿出一個具體說詞。這是一個政府的責任。國家頒佈的《行政覆義法》是用來約束領導幹部的。如果法院要真能立案﹐開庭審理﹐咱們就不用走那麼多彎路了。
于說﹕“我們這裡是山區﹐兩邊是山﹐中間是好地。這每人不到一畝地﹐現在把好地給佔了去修路﹐只剩下山坡。已經快4年了﹐問題不但得不到解決﹐還被恐嚇﹐且投訴無門。兩千多口人﹐土地被佔用﹐農民現在沒有維生的出路﹐年輕力壯的可以打工﹐大歲數的只好撿破爛。”
于說﹐你說農民下崗意味着啥﹐也就是意味着要上吊。他沒有工作能力﹐從小就沒有別的技能﹐只是靠種地為生。結果農民失去土地﹐你說這不是很慘嗎﹖把生存的權力都給剝奪了。
最後﹐于來國請求媒體為他們呼籲﹐他說﹕“我們的生活實在太苦了﹗”(//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