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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水沖龍王廟 輔仁告北師大上法庭

【大紀元8月31日訊】北京兩個知名的教育機構之間因為互相指責對方違反合同而鬧得沸沸揚揚﹐最後鬧上了法庭。對薄公堂的雙方是北京師範大學和其前身輔仁大學所屬的北京輔仁教育培訓中心。

據京華時報8月31日報導﹐去年2月17日,北師大信息科學學院与北京輔仁教育培訓中心簽訂了聯合辦學協議。該協議規定,北師大信息科學學院允許輔仁以“北京師范大學信息科學學院”的名義招生辦學。北師大信息科學學院不需要負責辦學的具體日常事務,資金也由輔仁籌措。師大第一年收取辦學所得全部學費的10%,從第二年起收取全部學費的15%。

這份協議沒有明确規定雙方的合作年限,只在第六項“其它”中規定“試行一年,期滿后雙方再協商續簽事宜”。

*北師大信息科學學院﹕輔仁違反合同

在与北師大信息科學學院簽訂協議兩個月后,輔仁陸續与4家公司各簽訂了一份聯合辦學協議。在協議中,輔仁允許這些公司以“北京師范大學信息科學學院”和“北京輔仁教育培訓中心”的名義招生辦學,同時提供對方以這些名義辦學所需的資料、證明、公章和辦學許可證。合同規定的招生期限為2—3年不等,輔仁按年向這些公司收取辦學所收學費的25%到35%。

對這4份協議,北師大信息科學學院認為輔仁違反了合同﹕“我們是讓輔仁自己辦學,輔仁卻讓別的單位以我們的名義辦學。這根本沒有得到過我們的認可。我們和輔仁的協議還只規定試行一年,輔仁就和別人簽了几年的合同,根本說不過去。”

今年2月17日,北師大信息科學學院和輔仁所簽合同的試行期滿。由于認為輔仁的做法違背合同初衷,於是決定不再与輔仁續簽合同,但輔仁和和其協議辦學單位“聯豪”均不同意。

*輔仁將北師大告上法庭

輔仁教育培訓中心法律顧問賴小瑜稱,北師大信息科學學院違背了合同的規定。合同規定的合作期限不止一年,輔仁有權力讓聯豪以“北京師范大學信息科學學院”的名義招生辦學。

賴小瑜稱,雙方簽訂的合同沒有明确規定合作期限,“試行一年”不是對合作期限的約定,而是對可變更條款的約定。雖然今年2月17日雙方所簽協議的試行期滿,但并不意味著合同也到期中止了。雙方協商續簽協議產生分歧,但北師大信息科學學院不能單方面中止合同。

而且輔仁認為北師大信息科學學院單方面中止合同已經損害了投資方和學生的利益。今年6月,由于認為利益受到損害,輔仁將北師大信息科學學院告上法庭,由于信息科學學院不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輔仁將北師大列為第一被告。

輔仁向法院提出兩項請求:保證一屆學生4年的就學机會;保證學生4年就學期間校舍維護等方面的資金以及投資方的利益。

*創收引來聯合辦學之困

輔仁將北師大告上法庭﹐大大出乎他們的意料。此前,北師大和輔仁的關系非常密切。輔仁教育培訓中心是輔仁校友會的一個机构,而輔仁校友會的前身是原輔仁大學,這是北京師范大學的前身。

据了解,輔仁教育培訓中心現在的法人代表是王振稼,他是原北京師范大學的常務副校長。輔仁教育培訓中心的另兩名主要負責人也是原北師大高層管理人員。

而之所以要參与聯合辦學,信息科學學院更是出于經濟上的壓力。北師大信息科學學院党委書記何一平說:“現在教育部只撥給學校50%的辦學經費,其余的50%要學校自己承擔。我們每個學院都要承擔其中的一部分,這一部分只能從創收中來。我們學院每年需要向學校上繳將近20万元的工資點。”

6与輔仁合作后,北師大信息科學學院已經陸續收取了三十万兩千一百元的學費分成。按照雙方的協議,獲得這筆收入,信息科學學院几乎不用付出任何成本。

目前海淀法院已經就此案開庭3次,但尚未作出判決。(//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