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歲娃變被告 當了冤大頭
【大紀元8月31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林良哲╱台中報導〕一位年僅五歲的張小妹妹,7月中旬突然接到刑事警察局的通知,指稱她因涉及人頭帳戶成為詐騙案件的被告,她和母親於昨在立委沈智慧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指責警方偵辦案件過程有瑕疵,竟將被害人視為被告,並對於郵局等金融機關未嚴格審核把關,讓歹徒得以輕易開戶的作法,也加以譴責。
住在台中縣東勢鎮的張小妹妹年僅五歲,去年7月間,有人偽造其父母的身分證及戶口名簿,到豐原市一家郵局辦理存摺帳戶,並申請金融卡使用,郵局核發後,沒想到張小妹妹的帳戶竟成為詐騙集團所使用的人頭戶,今年7月間,張家接到一張刑事警察局的通知書,將張小妹妹列為被告,並要求在監護人的陪同下,於7月12日至刑事警察局接受偵訊。
在偵訊時,張小妹妹的父母才知道自己的身分證及戶口名簿遭到偽造,導致女兒成為詐騙集團的人頭戶,令他們相當吃驚,因此找立委沈智慧陳情,希望能洗清冤情。
沈智慧指出,根據目前留存在開戶郵局的資料,顯示張小妹妹父母的身分證都遭到偽造,照片根本不是本人,而且張小妹妹的母親為台中縣出生,身分證字號是L開頭,偽造的身分證卻將其出生地改為新竹縣,身分證字號開頭依然是L開頭,郵局在審核時卻沒有發現,而且歹徒所提供的戶口名簿上,根本沒有戶政單位蓋章,可是郵局卻沒有加以注意。
郵局人員則指出,郵局方面也獲知此一規定上的缺陷,從今年3月起修改部份規定,要求未成年子女在辦理郵局帳戶時,必須由父母或監護人陪同,一同辦理才能完成程序,希望藉此來杜絕不法集團利用未成年人的身分,來辦理帳戶,並成為人頭戶。
除此之外,沈智慧還指出,張小妹妹父母的身分證及戶口名簿分明是遭到歹徒偽造,但警方在偵辦時卻不加以釐清,反而將年僅五歲的張小妹妹列為被告,令家屬相當不滿,而且在7月12日偵訊之後,警方並未將張小妹妹的帳戶列為「警示帳戶」,讓歹徒得以繼續使用,在8月11日及16日分別提領了七萬二千元,真不知道警方有沒有在辦案?
張小妹妹的母親表示,雖然遭此無妄之災,但希望警方能早日還給她的孩子一個清白,不要繼續把一位五歲小女孩列為被告,應該把精力花在捉真正的壞人才是。
警方:傳喚小朋友 按程序作事
〔記者黃敦硯╱台北報導〕刑事警察局偵七隊表示,根據警方偵辦刑案的既有法定程序,一旦發現詐騙集團使用的銀行帳戶,勢必會傳喚這個戶頭所有人前來說明,若遇有年紀很小的小朋友,也要按照偵辦程序進行,以釐清相關案情。
刑事局偵七隊強調,在與當事人父母親連繫過程中,警方只是委婉說明請他們前來的理由,而這六位小朋友的家長均很配合的接受警方傳喚通知說明,警方更未曾出言恐嚇「不來就拘提」。
據悉,刑事局偵七隊二組是於今年7月間,偵辦一起基隆地區李姓電玩聞人遭刮刮樂詐騙集團詐騙五千餘萬元一案,警方當時逮獲一名邱姓車手,而為追查詐騙集團,警方根據所查獲的四十多個人頭帳戶做進一步的追查,結果發現有六個人頭帳戶是未成年小朋友所有,年紀從三歲到十四歲不等。
刑事局偵七隊表示,雖然這六人都屬未成年,被詐騙集團冒用的可能性極高,但警方也不能完全排除家長把子女的戶頭賣給詐騙集團的可能,故基於釐清案情需要,於7月間發出傳喚通知書,傳喚六名小朋友到案,惟在通知書上載明,請小朋友的法定代理人陪同前往,而且在製作筆錄過中,警方也只有問大人,並沒有問小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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