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姍娜:可笑的國家機密
【大紀元8月25日訊】我丈夫徐永海於2004年8月6日,在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被判2年有期徒刑並剝奪政治權利2年。罪名是“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國家情報”。
我們來看一下中國的國家情報。“2001年10月中旬,被告人徐永海出資人民幣1,000元給被告人劉鳳鋼作差旅費,由劉鳳鋼前往遼寧省鞍山市瞭解李寶芝被勞動教養的情況。事後,劉鳳鋼寫了《我所瞭解的遼寧鞍山市李寶芝“邪教”一案的事實與經過》一文,由徐永海提供給境外雜誌《生命季刊》的發行機構。該刊物在第20期上全文刊登。”就是因為這所謂的國家情報,“他們”一度以涉嫌國家機密為由,不履行過任何法律手續。就是因為這所謂的國家情報,3月16日丈夫一審時由3個人“陪”我從北京到杭州,最終還是以涉嫌國家機密為由,沒讓我參加丈夫的庭審。8月6日當日,有近百位警察到法院,連交警也出動了,也一定是來“保護”這所謂的國家情報。
當張勝其的母親看到剃著光頭、反手被拷著的年僅23歲的兒子,她泣不成聲。我想,所有的人都理解也會同情這位母親。我不哭,想用我的堅強來鼓勵丈夫。丈夫在判決的第3天已經上訴了。其實大家都明白,最終一定是駁回上訴維持原判。這也算是一種無力的抗爭吧!
在這裏,我警告所有的中國人,不能去買報紙,也許你看到的就是國家機密或是情報;更不能有在國外的親友,說不定哪一天,你就成了為境外刺探國家情報的間諜;絕對不能給國外的親友寫信、發電子郵件,也許當給你帶上手銬時,你才發現原來自己已經泄露了國家機密。(2004.8.21)
──轉自《民主論壇》(//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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