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農民調查」案開庭 辯護律師談輸贏
【大紀元8月25日訊】(大紀元特約記者林佳採訪報導)撰寫「中國農民調查」受到關注的安徽作家陳桂棣春桃夫婦﹐因揭發農民苦情及官員迂腐﹐被阜陽市政協副主席張西德控告「名譽侵權」。本案于今天(8月24日)在阜陽市中級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被告陳桂棣春桃夫婦和原告張西德今天都到場出庭。被告辯護律師之一浦志強接受記者採訪時談論了本案輸贏的關鍵。
8月24日開庭當天﹐臨泉縣200多名農民乘農用三輪車趕到法院﹐由於法庭只給農民25個旁聽票﹐絕大部份農民在法庭外的路邊等候﹐而旁聽席有30個預留給各級政府官員的席位是空空無人。門外等候的農民要求進入法庭旁聽的要求被法庭拒絕。
**被告方要求新增審議焦點﹐遭拒絕
法庭將本案的審議焦點事實歸納為﹕文章是否構成名譽侵權﹐是否造成對張西德的精神損害.
被告方面律師對以上焦點事實提出質疑﹐認為審理名譽權糾紛案件要考慮原告的社會評價有無降低﹐社會評論是對每一個人外在的評論﹐而不是一個人的內心感受。“我批評了你罵了你﹐你不高興是當然的﹐但是不高興不能是名譽權考慮的問題”。浦志強律師打了一個比方說。
被告律師要求增加一個審議焦點﹐即張西德是否是合適的原告﹐是否具備原告的主體身份。「中國農民調查」反映的是張西德擔任臨泉縣縣委書記時臨泉縣發生的問題。書中批評的是一個掌握公權的公眾人物﹐而不是一個自然人張西德。被告律師要求法庭考慮公共人物的名譽保護和普遍人物名譽權保護的區別。這個要求被法官當場駁回。
**浦志強﹕法官一念定勝負
由於在公眾人物名譽侵權訴訟方面的法律是一個空白﹐所以法官本人的判斷邏輯成為決定誰勝誰負的關鍵。
被告辯護律師浦志強說﹕”如果法院考慮到本案引起的廣泛關注和中國司法的聲譽﹐也許我們有機會贏。否則我們的結局不樂觀。”
圖為「中國農民調查」一書的封面。(大紀元資料圖片)
**旁聽票多少有蹊蹺
8月23日開庭前一天, 阜陽市中級法院向各累派發旁聽票. 在150 個旁聽席中, 臨泉縣農民被今派了25張旁聽席票, 40 張旁聽票派發給民事法庭的法官, 70 張旁聽席票派發給阜陽市當地笛各級政府官員. 法庭規定所有的媒體必須在8 月23日(開庭前一天)到法院辦理手續, 否則絕不能進入法庭採訪.因此開庭當天趕到的外地記者會被拒之法庭門外. 法院不允許農民在開庭當天在法院外等候.
被告辯護律師浦志強對記者說, 只給農民25 張旁聽票是不公平的. 公開審理制度不是面嚮法院公開, 法院自己是審判主體, 不應該邀請法院法官做為旁聽. 法院在惡意地運用公開審理的法律規則. 媒體採訪也受到旁聽票的限制. 這個過程本自就體現出這個案子的蹊蹺.
**中國法律的缺陷
被告辯護律師浦志強認為, 被告陳桂棣春桃夫婦做為有良知的作家, 他們作品所表現出的敏銳執著和奉獻精神, 是當代知識分子身上所不應缺少的. 而面對農民的苦難和農業的困境, 作為手中掌握權力的公共官員, 是典型的公眾人物, 他應該體面地接受公共輿論的監督和批評.
浦志強律師說﹐中國的法律並沒有留出對官員和政府批評的空間。其他國家的慣例是﹐公共官員不可以因為他自己的職務行為所引發的批評﹐而對媒體和作者提出誹謗訴訟。在中國, 雖然憲法規定了公民有權利批評和監督政府﹐但是在公民舉報不合法的官員時﹐卻會遭到被舉報人以私人身份對舉報的內容提出誹謗侵權的訴訟。這是中國法律本身的缺陷。(//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