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車禍亡 男冥婚和解
【大紀元8月25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蔡智銘╱外埔報導〕冥婚也能做為和解條件?台中縣外埔鄉一名男子搭載女友出遊,不幸車禍造成女友喪命,因男方家貧拿不出百萬賠償金,最後調解以冥婚為條件達成和解,法院雖因無法強制執行不予核定,可是和解結果仍具效力。
外埔調解會秘書饒慶輝表示,這起以冥婚收場的調解案,男方是王姓現役軍人,女主角則是仍在學的張姓女學生,兩人是相識沒多久的男女朋友,假日相約騎機車外出遊玩。不料,兩人騎車行經外埔鄉,機車不慎滑倒,王姓男子只受到輕傷,但坐後座的張女被拋出,送醫後不治。
事後女方家屬向男方提出一百萬元賠償,可是男方家境不好,父母離異,自己還在當兵,根本拿不出錢來。外埔鄉調解委員李進深入了解全案後,認為女方家屬即使打官司求償勝訴,恐怕也拿不到一毛錢,心想到何不以冥婚的方式,讓女孩子魂魄有個歸宿,神主牌有人供奉,而男方也可以負起責任。
李進提出冥婚的構想,女方家屬經考慮後答應,男方父親反而拒絕,擔心會影響兒子未來娶妻生子。
李進向男方家屬分析利弊得失,若不同意冥婚和解,以男方現役軍人的身分,可能較不利,同意冥婚可省下賠償金,又能免去牢獄之災。最後,男方終於點頭同意,等男方年滿廿五歲再舉辦冥婚。
饒慶輝表示,雖然調解成立,但調解審核書送到地方法院時,法官卻不予核定,原因是冥婚沒有法定型式,民事執行處無法強制執行,但說明調解結果還是具民事調解效力。但是到時候男方是否會依約辦理冥婚,得看雙方的誠意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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