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孕夫妻 難覓生機
【大紀元8月24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洪素卿╱台北報導〕不孕症專科醫師們憂心,由於民眾捐精意願低落,精子銀行裡儲存的幾乎都是這類準備留著自用的「火種」,不孕夫妻幾乎等不到「外援」!幾乎等不到「外援」!
台北榮總的精子銀行裡,目前存有八十八個癌症病患在化療前預留的一脈香火。同樣地,在台灣其他多家生殖醫學中心,也有不少癌患預存精子,為將來預留「生」機,就是沒什麼可以外援的存貨。
早年台灣還沒有人工生殖管理辦法時,由於一次捐精可以獲得四、五千元的補助,讓不少醫學生以「義助」兼「打工」的型態捐精,成功讓當年一些不孕夫婦一圓為人父母的夢想。
「現在各家精子銀行的捐精庫存幾乎都掛零,也就是『零』存款,不孕夫妻要等到別人捐精、捐卵,根本幾乎沒『子』望!」台北馬偕醫院婦產部主治醫師李國光說。
李國光認為,原因跟目前台灣法令對於捐精規定過嚴有關。
這個被婦產科醫學會理事長李茂盛戲稱為「消滅捐精」的法律,原本想要提高不孕夫妻安全,卻意外斷了不孕夫妻的另一線生機,讓不少不孕症醫師搖頭。
李國光說,現在捐精除了需要登錄姓名、健康檢查,捐精者第一次捐精之後,在檢驗精子品質沒有問題,還得先冷凍六個月,等確定患者沒有愛滋病帶原才可以使用。
因此想要捐精的民眾不但六個月間要為了捐精到醫院兩趟,還要接受抽血等檢查。且由於是「無償捐贈」,只能酌給營養費。「哪有人這麼熱心?」自然大家意願缺缺。
台灣生殖醫學會甚至為此公開在網站上徵求民眾捐贈精子,但是打電話來的人一聽說是無償捐贈、又有這麼多手續,馬上打了退堂鼓。
捐精如此,捐贈過程更複雜的卵子就更乏人問津!李國光說,捐卵子不但要多次到醫院打排卵針,還得忍受打排卵針的副作用;除了自己的姊妹,幾乎沒人願意。
也因此,在政府大力鼓勵民眾生育的當下,醫師們建議主管機關不妨建立類似捐血中心般具有公益性質的全國性精子銀行,全力推動民眾捐精。否則法律定得陳義過高,最終卻斷了不孕夫妻生路。
國健局:特例可專案討論
〔記者何天立╱台北報導〕外界質疑政府的人工生殖管理限制太多,無法鼓勵民眾捐贈精子;衛生署國民健康局表示,所有的管理機制均是考量所捐贈精子、卵子的品質,以保障接受人工生殖的夫妻。
國健局局長林秀娟表示,民國八十三年公布「人工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是管理人工生殖相關技術問題的依據,而管理辦法最好要有母法,使法律的完整性更佳,因此該署推動人工生殖法立法,未來該法將包含技術管理的部分,而目前人工生殖法立法完成前,該署對於人工生殖並非無法可管,仍可在醫療法的架構下對人工生殖等特殊醫療技術進行規範。
林秀娟指出,目前規定捐贈的精子或卵子在受術夫妻完成一次活產後必須銷毀,出發點是避免血緣的紊亂,她以美國一名捐贈十幾次精子的醫師為例,由於捐贈次數很多,他在世界上可能有十幾二十個孩子,而這些孩子不知道他們來自同一個血緣,可能演變成兄弟姊妹通婚的危機。
她說,對捐贈卵子、精子者進行年齡限制,並規範保存期限,主要是因為基因突變與年齡有關,年紀越大者,基因突變的機會越高,為了保障受術夫妻所得到精卵的品質,這些管理機制確有必要。
由於該辦法規定捐贈之精子、卵子,或受術夫妻之精子、卵子或胚胎保存逾十年後應銷毀,台灣日前卻傳出精子儲存十三年解凍受孕的例子,林秀娟對此表示,目前並未對自存自用的保存年限特別進行規範,而該個案是年輕的癌症病患,未來若出現這種少見的情況,仍可以專案的方式討論。以金錢作為誘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