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旗起因
基於努爾哈赤不斷拓展軍事力量,一個完整的兵制是當時後金(後改國號為「清」)逼切燃眉大事。部落式的軍隊統治不能延展到強如後金的大國使用,軍事中大事小事總不能全都經努爾哈赤發落。身為大汗的努爾哈赤要處理的事多得每天十二個時辰都不夠他用,所以必須要建立一系列的制度。不論是生產、經濟、政治和外交,他都花了不少心思。而在軍事上,努爾哈赤則順應大勢而創立八旗制度。從努爾哈赤、皇太極、順治、康熙、雍正、乾隆、嘉慶到清末,此兵制一直貫徹運用,發揮著重大的影響。
八旗結構
於1615年(明萬曆四十三年),努爾哈赤奠定軍隊旗制,分黃、紅、藍、白;後擴大為八旗,分正黃、鑲黃、正白、鑲白、正紅、鑲紅、正藍、鑲藍。
每旗管轄架構如下:
職位 人數 意解
旗主貝勒:最高統領,一人,一旗領袖,全是王室之人,所領全旗。
固山額真:一人,旗主,入關後改為都統,除貝勒外,所領全旗。
梅勒額真:二人,副旗主,入關後改為副都統,五甲喇。
甲喇額真:五人,草木及竹類的中間部份,即固山與牛彔之間的官職,五牛彔。
牛彔額真:二十五人,大箭主,三百人。
代子:五十人,副大箭主,除牛彔額真外,全牛彔。
章京:最低兵職,一百人,辦事員,一個嘎山(七十五人)
一旗共七千五百人。
在歷史有記載的第一、二個被努爾哈赤授予牛彔額真一職的為翁科洛城的兩名神箭手鄂爾果尼和洛科。(《武錄》甲申年,萬曆十二年(1584年),早於努爾哈赤正式建八旗,這實因後金初期已有雛形的兵制。)此二人本為努爾哈赤之敵,他倆各發一箭,均中努爾哈赤要害,招致其重創。努爾哈赤愛才如命,力排眾議,收為己用。
努爾哈赤的軍隊普遍分有四個兵種:
1.環刀軍
2.鐵錘軍
3.串赤軍
4.能射軍
到了皇太極清太宗之時,八旗分為:
1.滿洲八旗
2.蒙古八旗
3.漢軍八旗
八旗制度乃「以旗統人,即以旗統兵」的兵民一體,軍政合一的社會軍事形式。每人皆「戰起出征,戰息下田。」
(香港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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