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仲裁法庭 雅典奧運包青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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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0日報導】(中央社台北20日綜合報導)運動仲裁法庭是獨立組織,負責處理禁藥、參賽資格及其他申訴,以免奧運因爭議而停頓。

運動仲裁法庭總部設在瑞士洛桑,一九九六年夏季奧運開始在比賽地點設立分支機構。運動仲裁法庭今年將雅典市中心假日飯店二樓會議室充當臨時法庭,派有五國十二位仲裁員二十四小時當值,只要有人申訴,法庭立刻指派三名仲裁員組成小組舉行聽證會,並在二十四小時公佈判決。

加拿大籍仲裁員麥克雷倫說:「全球沒有人提供像這樣的服務。許多令人苦惱或無法解決的事情現在都有歸宿,由獨立的團體給予最後答案。」

運動仲裁法庭在亞特蘭大奧運處理六件申訴,1998年日本長野冬季奧運有五件,二千年雪梨奧運十五件,另外七件在2002年鹽湖城冬季奧運,雅典奧運開幕第六天止,運動仲裁法庭已經處理五件申訴案。

運動仲裁法庭仲裁員只有食宿不用擔心,工作並不支薪,他們來自不同文化背景及法律系統,做出判決時常常發生激烈辯論,需要很大的力氣才能達成判決。

運動仲裁法庭的公信力也在此建立。國際奧委會在亞特蘭大奧運剔除多名對興奮劑布羅曼坦呈陽性反應的前蘇聯運動員參賽資格。但是運動仲裁委員會以沒有明文規定為理由,判決這些運動員可以參賽。國際奧委會幾個月後將布羅曼坦列為禁藥。

羅馬尼亞體操選手拉度肯在不知情之下,服用隊醫給予的感冒藥,不料其中含有假麻黃素。運動仲裁法庭雖然知道拉度肯不知情,但以「運動員對訓練過程中任何禁止物質應該負起責任」為由,取消拉度肯的金牌。國際奧委會從此將假麻黃素剔除禁藥名單之外。運動仲裁法庭鐵面無私可見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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