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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教育常態編班立法 禁放牛班

【大紀元8月20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陳鈺婷、申慧媛╱台北報導〕台灣存在數十年的「放牛班」將成為歷史名詞!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國民教育法部份條文修正案」,正式立法要求國民中小學實施「常態編班」,未來各校可以在特定科目分組學習,但不得再以學生學習能力、學習成果或其它個人特質做能力分班。

教育部昨天隨即公布配合修訂完成的「國中小學常態編班及分組教學實施細則」,凡是國中小學違反法令實施能力分班,校長及相關人員不但考績不能得「甲」,嚴重者將會遭記過、申誡等處分;至於私校違反規定,則會遭停招、減招,甚至最嚴重可處以「停辦」處分,教育部並訂十一月起進行全面督導查核。

為了落實推動中小學國民教育階段的常態編班,立法院終於昨天通過相關國民教育法修訂條文,為民間教育、家長團體爭取及教育主管機關推動多年的常態編班,取得正式法源依據。

目前正逢中小學都在為九月開學進行編班,教育部國教司長吳財順指出,根據教育部所擬的施行細則規定,國民中小學只能在小一、小三、小五和國一進行編班,而編班的依據可以有三種,分別是智力、性向或成就(即學科成績)的測驗、抽籤及電腦亂數等三種方式。

吳財順說,編班的方式可以採全縣統一編班或各校自辦兩種,其中備受爭議的彰化縣及高雄市已決定全縣市統一公告編班,而台北縣等則採各校自辦,編班時除須事前公告原則並邀請家長參觀,而編班的結果也必須上網公告半年,至於學校老師的安排,則必須以抽籤來決定。

除傳統的編班方式外,另有選修課程、特殊教育、藝能科目及實驗教育都可以不受此限自由編班,如國二的英、數,國三的英、數、自然等科可以採用「能力分組教學」,學校以二至三班的學生,於單科教學時分組學習,但編班仍須依常態編班規定辦理。

至於學校的「特殊班級」,如台北縣秀朗國小的歌仔戲班、台北市福林國小的棒球班等,可以不受常態編班規定自由編班,但特殊班級的設立和招生,學校都必須事前提報計畫,並經各教育局審查通過才能編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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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成縣市 都有能力分班

〔記者蘇孟娟、陳政宜、黃以敬╱綜合報導〕立法院三讀通過國教法修正案,確立國中小「常態編班」正式法源,但各縣市學校及家長對於應否能力分班其實還有歧見,部分國中更有諸如「冰棒籤法」等變相能力編班手法,要如何落實常態編班、杜絕變相能力分班,將是一大挑戰。

曾經表態支持能力分班的苗栗縣長傅學鵬,昨天聽聞常態編班立法後,仍然堅持想法表示,他支持能力分班的主張還是不變,並不是要放棄放牛班學生,主要是因為孔子說的「有教無類,但也要因材施教」,如果把成績十分、二十分的學生,和八十分、一百分的學生放在一班,試問老師如何教學?而能力分班也為過去的教育打下不錯的基礎,因此他支持能力分班。

事實上,教育部要求常態編班已有多年,各縣市國中雖多強調常態教學,但事實上還是普遍有能力分班現象,人本調查顯示七成縣市都有能力分班情形,目前國中變相能力分班的方法,包括有在公開抽籤時,將人情班、A段班學生籤牌提前冰凍,以藉由溫度辨別刻意編班的「冰棒籤法」,或是採取「兩階段報到」,刻意讓人情學生晚點報到,以便編成一班,或是「偷天換日」、「低標入取」,在S型編班時,私下調整入學測驗成績或排序,或是刻意將特定學生成績壓低,以利編於同一班。

目前較為常見的則是,由於教育部開放能力分組,或是開放設置才藝班,不少國中刻意進行幾乎等於分班的大規模分組,或是大幅增設才藝班,可以自由選擇「特殊」學生入學編班。

〔記者黃以敬╱台北報導〕「常態編班」終於正式立法,包括人本教育基金會等民間教育團體昨天號召全國家長共同推動「根絕五年能力編班計畫」,希望全國家長能共同合作,連續五年監督各縣市國中公開編班,不要再讓孩子成為吹不到冷氣的「放牛小孩」或校園不正常教學的犧牲品。

人本舉例,台中縣一所國中四十多名畢業生就曾向人本檢舉,「學校說好班學生需要專心讀書,因此在三年三班裝冷氣,其他普通班就沒有,而且好班每一科都有專科老師,普通班卻是一個老師教好幾科。」